韩十二郎起了个大早。
除了已经与人约定好了时间这个原因以外,他还想到学院里烈士碑前向他的义父喻自在道个别。
四年过去,他已经十七岁了,在这个岁数,已经有人结婚生子当了父亲。
偶尔的间隙他在街上看到那种在给别人说媒都会觉得羡慕。
他喜欢那些媒婆,不仅仅是因为可以娶婆娘,还因为背后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个字。
你看他就没人给张罗。
四年以来,军学院的书都叫他啃得差不多了,就是姑娘一个也没能啃过。
这件事他赖上了喻自在。
并在烈士碑前说:“这一趟我出去挣个婆娘回来,要白胖白胖的那种,到时候带来见你,保你要说富态。”
“其实我想去宁夏镇当兵,先生们说火筛又带着兵马回来了。他肯定不知道有人惦记着取他的命,不然肯定不敢回来。这个人就是我,到时候我给你报仇。”
“但是后来听说打大同的这个官儿更大,还是火筛的头头。所以我又改了主意,如果能把这个小王子给你逮过来,那比抓火筛厉害多了。”
韩十二郎已经长高了,不长高不行,那个许冠没头没脑的,但就是能自恃八尺身长欺负他。所以他不服气,这几年在学院里吃得管够,他就勐吃,现在也是个七尺男儿了!
就是还差许冠一尺。有点不爽。
当然,十二郎现在走出去也很风流倜傥了,他长身体的关键几年是在军学院度过的,可以说现在是正儿八经的蜜蜂腰、螳螂腿。除此之外,他高眉深目,脸上棱角分明,颇有几分帅气。
这一点儿,是远远胜过许冠的。
上司给他安排的两人,名为岳建庭和曹新。
他们两位都是从边疆苦寒之地,按照朝廷军学院对外招收学员的政策,硬生生考进来的。
同样的背景,才能有共同的话题,他们三人的关系也最好。
按照兵部和军学院的命令,他们被派往顺天府良乡县,具体位置在京师的西面,大约有百里的路程,基本上一天也就到了。
朝廷的命令已经下了,他们三人要拿着公文直接去到良乡县衙,和知县联系以后,具体的走访各个乡。
韩十二郎等三人行至西门,就看到一个似堵墙一样的壮汉怀抱的刀刃在等他们。
看到他,十二郎才算是露出些满意的表情。
“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这汉子从手中扔出一把精美的匕首,“收着,万一遭遇近身战,丢了兵刃,可用它救你一命。”
也许是战争的氛围影响,平时见面总要相互斗上那么几句的两人,这个时候反而都没有要和对方抬杠的意思了。
十二郎从马上跳了下来,又把水袋子抽了下来。
“大清早的,你给我水喝干什么?”
“水我当然不会拿来给你喝。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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