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中盐法是最能体现明朝国力不断衰弱的一个具体事例,而且从中能体会到国家治理的复杂性以及王朝灭亡的必然性。妒
越是深入,就越会发现在封建王朝这个框架内,所有的努力都只能缓解而不能根治,没有万世不变的完美制度。
因为明初几十年实行的开中盐法基本上已经可以满足参与各方的利益。从当时的角度来说,开中纳盐就是相对完美的一项制度,所以《明史中有言: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
但是到正德五年,所有的一切都大变样了。
首先,盐业自春秋以来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历朝历代都把盐法作为国政中最为重要的几项政策之一。
因为盐业有两个特点。其一,食盐生产受产地所限相对集中,所以容易被控制;其二,食盐是人体必需品,所以利润丰厚。
《汉书?食货志记载商人‘役财而骄又不左国家之急’,这些商人从事的行业要么是煮盐、要么是冶铁。
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章面对北元残部的威胁,因其游牧的特性,在茫茫大漠之中难以寻找,所以始终无法彻底消灭,即便打跑了,过上几年蒙古人又会内迁‘驻牧’。妒
所以大明不得不在西起甘、凉,东至辽东的漫长国境线上驻扎重兵,这样,就需要大量的供给。
然而粮食运输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因为粮食不方便保存,容易变质,且路途非常遥远,主要产粮的关中、中原地区距离边境防线都有数百里至上千里,北方也没有河道进行水运,所以如果官方来运送这些粮食就是沉重的负担。
基于此,朱元章就在宋代“钞盐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开中法。
主要做法就是官府出榜召商,写明纳粮的地点与所获得的盐引,这叫“开中”;
随后盐商根据这些条件,自报纳粮数量,并根据要求将这些粮食运送到指定地点,换得仓钞,这叫“报中”;
盐商持仓钞到盐运司等待兑换盐引。盐运司会对所有的凭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就将盐引交予盐商。盐商根据已获得的盐引到产盐的盐场支盐,这就叫“守支”。
支盐以后,这些盐要送至指定的批验所核验,核验无误以后就可以送到指定区域售卖。妒
这一套盐法的本质,是利用盐业的高收入来吸引商业力量完成本该属于政府的运输任务。
开中法施行以后,边境地区的粮食问题大为缓解,以至于出现“九边积谷为多、物多价贱”的局面。正统、成化年间明朝东部的辽东、西部的延绥和宁夏等地的粮价大约为45石/两。
这与内地的粮价几乎趋同。
可内地是产粮地,它的价格低是省去了大部分的运输成本,在边境地区能有这样的粮价与开中法的成功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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