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打雷和陶光明听见声音,放下鱼竿走过去一看,吓得一齐往后退了一步。
混凝土里面露出的森森白骨,还有没有完全腐烂的衣服和头发,分明是人类骸骨。
他们立刻报给了公安局和“文军实业”的保安部。
保安部的经理是王小山,听到这个消息,他已经大概猜到了这个人是谁,所以手脚发冷,心跳加快。
他不敢轻视,给李文军打了电话过去就匆匆赶过去了。
那边公安局的法医已经来了,把那个完全被混凝土包裹的尸体取了出来。
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至少十年。
再结合施工记录上,这个混凝土的浇筑时间,多半就是当年失踪的吴仁新了。
当年吴仁新失踪的时候,王小山还在坐牢,所以搞不清具体情况,所以把王小兰和妈妈叫了过来。
王小兰的妈妈吴艳华一看到那个尸体穿着的衣服,失声痛哭:“弟弟啊,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到底是怎么到这里面去的。”
公安把当年值班的,施工的,还有最后搜救的人都叫来仔细询问。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吴仁新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从河对岸游了过来,然后一脚踏空落进了刚浇筑的混凝土里面。
因为当时是半夜,没有人发现,到第二天混凝土又凝固了,所以一直到现在才露出来。
李文军那天刚好在市里出差,直到次日大家搜寻吴仁新的时候才回来,有充分不在场证明。
他没有动机,也没有时间来谋害吴仁新。
尸检完成,没有外伤,符合死者自己失足坠落的猜测。
吴新华他们对吴仁新的人品清楚得很,他肯定是想去厂里搞点钱花花,结果自己害死了自己,所以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没有异议。
王永青知道直接告李文军谋杀是不可能的,就想要追究李文军施工管理漏洞,要求赔偿。
为了保险起见,他特地去市里找了个律师咨询。
律师说:吴仁新是个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完全行为责任。加上他并不是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从正常渠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去施工场地,而且进去的时候也没有告知任何人,所以只能自己对事故负责。
这个案例,有点像去旅游的人看到别人家种的果树成熟了,在没有告知主人的情况下,爬上去摘果子失足摔伤,却要找果树的主人赔医药费。
法院肯定不会支持的。
而且,以李文军现在的律师团队,王永青没有任何胜算。
他已经说的很隐晦了,其实就是想告诉王永青:吴仁新是偷窃未遂,自己把自己搞死了。你还是不要闹了,不然占不到便宜还会惹得人嘲笑。
听律师这么说,王永青有点恼羞成怒,大声说:“你们这些人都是势利眼,看李文军有钱,就帮李文军说话。你们怕他,我可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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