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亚瑟开口询问,话不多的老板便开口道:“我看您是个生脸,多半是第一次来哥廷根吧?这腌黄瓜算我送的。至于苹果酒,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你如果不尝尝,这一趟就算白来了。”
亚瑟听到这话,便知道自己先前的感觉确实没错。这里的确与约克的乡下酒馆差不多,虽然有些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落后,但是人情味儿却很浓。
在这类乡镇酒馆里,酒不仅是饮品,吃饭也不仅仅是吃饭,它更像是一种邻里之间的社交工具。
人们通过酒杯来庆祝、表达友谊,甚至解决争端。
在这种地方,村里的消息总是传播得最快,无论是邻居的婚事还是城里的新政策,总会在酒馆里被讨论得热火朝天。
宗教信仰也是这种酒馆不可或缺的一环,墙角的十字架和圣人像,虽然平时也没什么关心它们。但每逢宗教节日,往往都会是酒馆里最热闹的时刻。
亚瑟笑着举起那杯苹果酒冲着老板喊道:“干杯,先生,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
坐在亚瑟旁边的几位喝得满脸通红的酒客也大笑着跟着举杯:“说得对!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祝愿我们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老板见状,腼腆的笑了笑,他微微点头算是回应了客人们的祝酒。
俾斯麦看见亚瑟居然这么快就和酒馆里的客人们打成一片,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英国爵士一眼。
他开口道:“我听说你是伦敦来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也混的这么如鱼得水。”
“很奇怪吗?”亚瑟灌了一口啤酒,心满意足的长出一口气:“我得纠正你一点,我不是什么伦敦来的,我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是个美国人。我是个正经的英格兰约克绅士,而不是什么美利坚新约克土老帽。”
“我当然知道。”俾斯麦酸溜溜的回了一句:“如果你不是个英格兰人,你又怎么会在这个年纪当上哥廷根大学的学监呢?像达尔曼那样的德意志小市民教授,他就算混一辈子,也别想当上哥廷根大学的校长。”
“嗯?”
虽然亚瑟已经和俾斯麦深入交流好几天了,但他还是头一次从这家伙嘴里听到真心话。
亚瑟问道:“奥托,我可不同意你的观点。虽然这个观点我暂时还没对外人透露过,但是身为哥廷根大学的国家特别代表,我目前其实就正在考虑推荐弗雷德里希·达尔曼教授出任新一任的哥廷根大学校长。如果他在这个位置上表现出色,就算将来被选入汉诺威王国的内阁,担任内阁大臣,我也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俾斯麦闻言,更是觉得浑身上下哪里都刺挠:“是吗?那达尔曼的运气不错,不过我还是不觉得他将来能做出什么大成就。德意志的事情,这里的政治,你一个外国人根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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