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难以置信。”克拉拉奚落道:“刚刚你还想从桥上跳下去,现在就自以为能当上参事院长和皇帝了。”
“不,女士,您误解了。”亚瑟一本正经道:“皇帝和参事院长是有区别的。”
克拉拉好奇道:“它们有什么区别?”
“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亚瑟神神秘秘的瞧了周围,随后附在克拉拉的耳边低语:“在于您有没有赞助我九十八枚金币。没有这金币,我便只能当参事院长,做不成皇帝。”
克拉拉闻言笑得花枝乱颤,一巴掌拍掉了亚瑟的帽子:“你可真是个混蛋。”
亚瑟窘迫的弯下腰捡起帽子,一脸忐忑的望向克拉拉:“您不相信?”
“我相信你还不如去相信上帝!你刚刚还说如今学历史的不值钱,值钱的是江湖骗子,你这个人还真是言行如一,现在就打算转行了,不做你的文化人,转而去做无赖了吗?”
“这就要归结于您对文化人的不了解了。”亚瑟从酒保的手里接过马伦哥炖鸡,殷勤的端到克拉拉面前:“文化人一般都挺无赖的,您离得远才会觉得他们像是教堂里不可触碰的圣像。”
“哼……油嘴滑舌的小子。”
克拉拉话音刚落,酒馆的大门被人推开,发出了吱呀一声的响动。
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与粗重到如同锯子伐木的声音,几个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是善茬的大汉步入了这里。
但是让人疑惑的是,领着这群大汉的家伙却并不像他的手下那般凶神恶煞的,他的长相即便是放在满大街的行人当中也显得颇为与众不同。
虽然亚瑟只是第一次见他,但是对方的这个长相却让他一眼看出了,这便是维多克提到的犯罪团伙头目——格瓦维。
虽然社会的普遍看法是,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变化。
但是哲学家们通常认为,一个人年轻时代的嗜好到了年老的时候只会变本加厉。
而这一点在格瓦维的身上被完美的验证了,他在十岁出头的时候便已经是个贪杯的小酒鬼了,而到了如今这个功成名就的年纪,他的酗酒状况确实也变得愈发严重。
或许用功成名就这个词儿来形容一个犯罪团伙的头目不是很恰当,但是相较于法兰西庞大的人口基数,真正功成名就的那部分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他们的功成名就几乎是在一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
所以,那部分人通常不会成为法兰西人民效仿的对象,而格瓦维这样大字不认识几个却凭借‘聪明才智’在巴黎闯出一片天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了一种不太光彩的草根英雄。
但不论他是不是英雄,酗酒的习惯已经在他那张大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格瓦维的鼻子尽量发展,近乎一个不列颠法律文书上的大写A字,布满血筋的面颊像是葡萄叶的脉络,红里带紫,还分布着许多小瘤,而且还有些许细毛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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