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十六章:血夜——阵杀!献给巫山兄
官穿云在狂奔,以他这辈子从未达到过的速度狂奔。
穿云,取射意。穿云之箭,是帝国对神射手的称呼,是地位的象征。
官穿云对得起这个名字,其射术虽不能举世无敌,也属翘首之列。除了精准,穿云二对其射程的渲染,如果用的是普通箭矢,官穿云可于八百码外百发百中,堪称神技。
然而此时,官穿云知道自己的射技已经完全无用,别八百码将要力竭之箭,就算贴着对方的胸口发射,都未必能穿透那层黑甲。
唯一的办法就是炽焰弓齐射,以修士法术对付狼牙战士,如此方能破敌翻盘,进而完成那个看起来已经不靠谱的任务。
悲哀的是,距离太远。
原来的计划是,当步兵阵冲过对方的阻截,开始逼迫唐青等人的时候,弓手们再加速前进,准备给对方的修士迎头痛击。
这种安排不能没道理,炽焰弓有其固定射程,而且必须齐射才能发挥威力。大家都知道唐青法体双修,且其身边跟随有几名高阶修士,在没有步兵掩护下贸然让弓手出击,显然不智。
这种战法是帝国的传统,行之有效的前提是,必须拥有针对修士的强力侦测手段。
修士的隐匿手段不是凡人可以破除,想以凡人对抗修士,首先要能够看到对方。不过这个问题不用官穿云操心,他只要听从一道声音的指令即可。如果对方妄图冲入射手队伍,迎接他们的,注定是无数炽焰蛇的迎头痛击。
战局的走向出乎所有人意料,一千步兵不但没能歼灭对手,反倒被人家来了个反包围。望着成片的族中子弟被人砍瓜切菜一样屠宰,官穿云的心在滴血,双瞳已经赤红,恨不能肋生双翅,直接飞临战场。
按照事先的估计,弓手与步兵阵保持着八百码左右的距离,恰好是他的射程极限。如果用法术之箭,射程顶天也不过四百多米,也就是,弓手要对步兵形成有效支援,需要快速跑过这四百米距离。
越快越好!
每耽搁一刻,自己的族人都会多死百人。那些屠夫一样的黑衣战士们,挥手的速度是如此快捷,动作是如此流畅自然。如果用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竟然有一种美感在闪耀。
凄艳之美!
“兄弟,你要挺住!”
一边跑,官穿云一边暗自祈祷。他看不到弟弟身在何处,只晓得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肯定处在即将带去死亡的刀芒之下。晚到一刻,兄弟俩就可能天人永隔,再无想见之日。
好在将军已经下令,弓手不再管对方的修士,将目标修订为那些身着黑衣的壮汉。只要能够及时赶到,凭借手中的炽焰弓,官穿云有理由相信,对方将会面临灭顶之灾,自己的弟弟也可以逃出生天,重新回到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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