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怎么办?”
斯凯德很着急。
“怎么办?”
雷昂勋爵抬起头来,看着这位心腹爱将:“你现在还能召唤熔岩巨人吗?”
斯凯德身子一僵。
他的实力自上次受损,就一直没有恢复。
雷昂勋爵站起身,背着手道:“魔兽犯边不是一次两次了。近三十年来,共有三次。”
“第一次,是三十年前,为祸近一年。
第二次,是二十年前,为祸半年。
第三次,是五年前,那时我刚刚来黑石关,明为锻炼,其为发配。
按理说,魔潮再没有规律,也没有发生过五年间两次的情况。
所以,我们这回一定不能大意。
因为现在的一切,都好不讲道理。”
雷昂勋爵指着桌子上的资料道:“我知道你和我一样,也是那时一起来的风暴城堡,那时的统帅是尼尔•埃德蒙子爵,他当时带的部队,可比我们现在要强的多。但他的结果也很好啊!不到三个月就结束了兽潮,回到朝廷就升了爵位,现在,听说要往伯爵上晋了。”
说到这,雷昂勋爵笑了,斯凯德也笑了。
因为大家知道,尼尔•埃德蒙子爵,哦,不,是尼尔•埃德蒙男爵,当时已经六十五岁高龄了。在这个平均寿命四十岁的大陆上,已经是高高高高超高寿了。并且老人家一生只修福气,不修魔武,之所以能成为当时的风暴利刃骑士团的军团长,完全是因为他的女儿是当时的太子妃,现在的王后殿下,而没有军功还要晋升伯爵,也是王后殿下枕边风的威力了。
当时有一个笑话,是这样说的。
一个人在酒馆突然拍案大骂:“国王陛下为什么会派尼尔•埃德蒙子爵去镇守黑石关呢?都不如派条狗!”
另一个人马上说道:“那是因为太子殿下可不能搂着贵夫人睡觉。”
贵夫人是帝都上流社会家庭都爱养的一种小型犬类,极为可爱,并且和太子妃的外貌极为相近。
这样一位颟顸无能单以妻女奉主的军事将领要不是因为当时的风暴自利刃骑士团实力雄厚,怎么可能以军功致爵呢?
也是从上次兽潮结束后,朝中权贵们一致认为兽潮已经不能成为人类的大患了。
理由很简单:就连尼尔•埃德蒙子爵都能打败的敌人,那派只狗去统帅风暴骑士团应该也可以做的到。
再加上有削藩的意味在里面,风暴利刃骑士团便从大军团编制,降为了军团制。
只不过名义上没有发生变化而已。
而做为“狗”派来接替尼尔•埃德蒙子爵的,就是我们尊贵的雷昂勋爵大人了。
说实话,要不是雷昂勋爵与魔法工会的关系不要太好,是不可能把魔法兵团的实力提升到现在的水平的。
而就算这样,魔法兵团的实力与全盛时期也要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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