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恭一出现,杨志就握紧了刀柄。
他缓缓出马,没有贸然上前,而是在一旁掠阵。
史文恭看着眼前的林冲,再看想旁边伺机而动的杨志,心里冷笑连连。
想要以多欺少?
他准备先出其不意把林冲挑了,若是不行,就挥军一起杀上来。
曾头市的实力不是祝家庄能比的,只要拖住他们,等援军到了梁山贼寇的主力就完了。
没了兵马,也不过是个贼配军,武功再高也守不住这么大的山寨,最后就算侥幸不死,也得到处亡命江湖。
“林冲!你身披重罪,走投无路,如丧家之犬,那白衣秀士王伦好心收留你们,你反手就把他杀了,夺了梁山大寨,实乃反复无常的小人。”
林冲冷冷地看着史文恭,这是他第一次马战,还是在两军阵前,虽然人马不多,但是依旧血脉贲张,热血翻涌,兴奋感刺激着他每一寸肌肉。
此时林冲的心里也不禁起疑,到底是原身是个武痴,还是我自己更喜欢这种感觉。
印象中原身好像更喜欢在汴京城里过小日子,悠闲自在,满足的很。
难道不安分的,不是这一腔子的血,而是自己这个灵魂么...
他手腕一动,枪尖指着史文恭,喝道:“少说废话,来战个痛快!”
史文恭纵马袭来,他胯下灵马是北国异种,比林冲的灵马还要雄壮,行至半程,史文恭抡起手中的方天画戟,寒光一闪,劈头砸下,来势迅猛沉重,带着一阵寒光。
周围的空气顿时冰冷起来,林冲身躯一震唤起护体罡风,手持点金枪迎敌。
“当”,一声金属碰击的声音响彻了全场。林冲只觉虎口一热,手中的兵刃几乎要脱手而出,反观对面的史文恭也咬着牙,苦苦坚持。
两个人在马上死战起来,斗了几十个回合,没分出胜负,周围早已是飞沙走石,烟尘弥天。
这一仗把周围人全都看呆了,这真是山野间草寇和庄主手下的教头的打斗么?
林冲感觉自己浑身血都热了,生死边缘的游走让他越来越兴奋。
史文恭抓住了短兵交接前最后一点机会,从夹缝中杀了出来,这里不是正道,沿途都是些灌木丛,他只能下马步行。
曾弄送给他这匹北境异种的高大战马,他打心底里喜欢,下马之后他拍了拍马的后背,解开马鞍放它自谋生路去了。
用刀砍着带刺的灌木,史文恭走着走着,突然感觉到一股杀气。
在前面的树下,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他手持一把宝刀,寒光凌冽。
“史文恭,等你很久了。”
“你是?”
“杨志。”
史文恭心里一苦,这不是个好相与的,他沉声道:“我听说你运送生辰纲,被林冲劫了,这才不得已上山为贼寇,今日既然有机会,何不随我出去,我们到济州府效力,等杀了鲁智深和林冲,我愿意把游击将军的封赏让与你!”
杨志一直在盯着史文恭,他指挥人马突击侧翼之后,心里已经明白曾头市必败无疑,于是提前来到这里,封堵住了史文恭唯一的逃跑路线。
“什么狗屁济州府尊,不过是仗着把十三岁的女儿送给七十三的蔡京,混来的狗官一个,也能驱使我杨志如牛马一般?”
杨志看似很厌恶林冲,但在不知不觉间,却被他潜移默化地给影响了,当然他自己是肯定不承认的。
朝廷里才是些肮脏卑贱的狗贼,梁山贼寇的刀,早晚砍到他们那清贵高雅的脖子上!
史文恭冷笑一声,“原以为你是武名门之后,没想到和鲁智深、林冲一样,都是做贼的骨头!”
话不投机半句多。
史文恭提刀杀了过来,一跃几乎跃过三丈的距离,直接跃至杨志身前。
他生的威猛,用的也是方天画戟这等威猛的兵器,但是步战刀法却走的轻灵一脉。
杨志握着祖传的宝刀,这一战,他仿佛感觉到卸去了一身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