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爵当下就要退婚,可是伯莎却死心塌地喜欢马蒂厄,非他不嫁。她父亲老公爵非常生气。
因为常年征战他身体本就十分羸弱,恼怒之下一病不起。
马蒂厄的父亲西蒙公爵因为善于对帝国君王溜须拍马使得家族势力得到了快速增,在帝国从一个二流家族一跃成为一流家族,举足轻重。
眼看着两家地位越来越不平等,而伯莎的父亲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她的继母不喜欢伯莎,想赶紧把伯莎嫁出去省事。
所以三番五次的去马蒂厄家商量孩子的婚事,因为马蒂厄的父母之前求着这门婚事,可现在却有些反悔了,觉得两家已经不般配,可说出去的话又不好改口,于是勉强答应了。
不过要求刚刚十四岁的伯莎去他们城堡生活一段时间,其间她要做家务,但不能让佣人帮忙,看看她适不适合成为他们家的儿媳妇。有试婚的意思,如果可以双方再商定婚事,为期三年。
伯莎的继母一口答应了。
伯莎也因为非常喜欢马蒂厄,所以也同意去他们城堡住三年,她要通过她的努力得到马蒂厄父母的认可,接纳她这个儿媳妇。
伯莎的老父亲心疼女儿,告诉女儿伯莎,如果女儿愿意放弃婚约,他会另外给女儿找一门婚事,可是女儿死活不愿意,老公爵只好点头同意了。
于是伯莎只身一人去了马蒂厄家的城堡,一住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马蒂厄父母乃至整个城堡谁也不把她当成马蒂厄的未婚妻,而是当作女佣,吆五喝六的,她整天有忙不完的活。
她每天要当厨师,因为她要亲自烹饪马蒂厄和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一大家子人的饭菜,明明公爵城堡里头有好几个厨子,他们不用,非要叫她做。
这三年下来她居然做了一手好厨艺,以至于马蒂厄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喜欢吃她做的饭菜,吃不惯厨子做的,因为她的厨艺的确比那些厨子要好得多。
她天资聪慧,学什么就会什么,可是她并没有因为厨艺好就得到他们家人的认可,依旧当佣人的一般使唤。
除了当厨子,她还要当裁缝。
她要负责全家的衣物的设计剪裁和缝纫。
每年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他们全家人每个人十套衣服,全部都由她一针一线裁剪缝纫的。
三年下来她居然成了一个很好的裁缝,做出来的衣服样式又好又贴身,裁剪得体,而且样式非常时尚,她做的衣服在贵族圈里居然出了名。
可惜这精巧的裁缝手艺没有给她带来荣誉,因为他们一家对外隐瞒了事实,只说这贴身而又设计巧妙的衣服装是马蒂厄的妹妹的手艺。
只字不提他这位未来的儿媳妇,根本没人知道原来她是一个巧手媳妇。
伯莎还要充当医生的职责。
马蒂厄奶奶体弱多病,每天都要吃药,他的弟弟也是个药罐子,而他们从来不要仆人照料,每天吃药熬药以及一老一小生活起居照料,全部都让伯莎去做。
一来二去伯莎居然成了一个半吊子医生,这三年里一老一小生病全是她照料,正所谓久病成医,相关的病症她居然都了如指掌,就是这三年侍疾得出来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