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那个,正是我极不待见的康小刚。去年“淫秽聚会”那事,这小子也有份,若不是看在要救出严明几人的份上,本衙内才不会管他的死活。
年长的那
十几岁年纪,身穿中山装,梳着大背头,颇有一点官)]些面善,一时记不起来。
见了他俩,程新建先就重重“哼”了一声。
他知道康小刚得罪过我,还嚷嚷着要亲自动手收拾康小刚来着。程新建这人,果然铁杆得紧,爱憎分明!
“小俊啊……我是康伯昭,呵呵,小刚的爸爸……”
唔,原来这家伙就是工商局的局长康伯昭,康小刚那混蛋的老子。
过年的时候,来我家坐过一阵子,难怪瞧着面善。只不过春节那几天,来家里拜年的干部实在太多了,饶是本衙内聪慧过人,一时之间,哪里记得周全?
这家伙将儿子调教成那般嚣张跋扈,不知“死”字怎么写的德行,可见也不是啥好鸟。不过我还是站起身来,客客气气地道:“康局长,你好。”
我对严玉成、唐海天这些比老爸年长的,都尊称为“伯伯”,至于康伯昭这样的,自然是称呼官衔。要我也尊称他“伯伯”,那是想都不用想。若非瞧在他是工商局长,日后不免要打交道,我理都懒得理他。
“呵呵,小俊啊,去年那事……呵呵,真是感谢你啊……别的我也不多说了,我敬你一杯……我先干为敬,你随意……”
康伯昭果然一饮而尽,康小刚也随着他老子满饮一杯。
嗯,这个老康,四十几岁的正科级实权局长,能在我小小孩童面前放下身段,刻意结交,也算得颇有眼色。都说“花花轿子人抬人”,人家做出了姿态,我自然也不好摆谱。
我为人处事的原则很简单:如果确定某人是仇家,那就变着法子往死里整,顶好是打倒在地,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难道留下尾,叫人家伺机报复不成?倘若只是小小过节,那便“冤家宜解不宜结”,揭过就算。做“衙内”也不能太过骄横霸道,树敌过多。须知明枪易挡暗箭难防。
“呵呵,康局长太客气了。”
我举起酒杯沾了沾唇,意思了一下。
我酒量本就欠佳,这些日子被程新建孙有道赶鸭子上架,长进了些许,亦不过二三两的量。和康伯昭这样“酒精考验”的干部硬碰硬,纯粹自找不痛快。
而且人家摆明以“下礼参见”,该端的架子还是要端一端的。
还是那句话:有些人,你把他当个人,他就把你当个鸟;你若把他当个鸟,他反倒把你当个人!
这就叫作“人之初,性本贱!”
“康局长,一起坐坐,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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