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耶斯开始想要往勒布朗-詹姆斯,甚至大O罗伯特森的方向发展。他的得分和篮板已经不错,只是传球还需勤加锻炼。他的肌肉太结实,导致身体柔韧性不够,传球只能用一些基础的动作,极具隐蔽性的花样传球,他做不出来。强行去做,就容易失误。这使得有时候他看到空当,却无法把球第一时间交给队友,动作上做出调整后再传球,就错过时机了,他必须在这方面提高自己。
战胜快船之后,火箭队又获得了两天调整时间,直接搭班机开赴波特兰。
为球员恢复体力,球队第一天还是放假,海耶斯借机游览了这座城市。对他而言,每到一个城市,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是人生一大快事。
美国的城市大都太冷寂。波特兰则有所不同,它最大的特点是公共交通发达。
休斯顿是没有什么公共交通工具的,街上只是车水马龙般的小汽车在奔驰。波特兰街上的小汽车则少多了,因为它不仅有频繁来往的公共汽车,主要街道上还有复线铁道,每隔四五分钟就开过一辆被人称之为“小火车”的多节电车,实际上是地铁车厢的地面化,据说正式名称叫“轻轨”。由于公共交通发达,等车的人也就很多,车站也设得稠密,街上比较热闹。另外,波特兰小摊小贩很多,除了所见多为白人和黑人之外,让人感觉就是在中国的城市。
这座城市和中国有缘,它不仅华人多,而且和中国苏州市是友好城市,市区中心有一处像模像样的唐人街,唐人街旁还有一处苏州城,城中建有苏州园林,中国苏州什么样海耶斯不知道,所以不好比较差距。
这些海耶斯都不以为奇,令他惊奇的是,波特兰有“丐帮”。这里乞丐之多实属罕见,其中既有残疾人,也有正常人,有老年人,也有年轻人。在集贸市场,路边,随处可见乞丐喃喃地祈求着或是变点小魔术之类的玩意儿乞讨。
他在乘电车过哥伦比亚大桥时,更是意外地发现,在桥中层的洞穴里,竟摆着满满一洞穴地铺,听本地人说那是流浪者的“集体宿舍”,美国竟有这样人数众多的一个阶层,让人感到非常意外。
美国有许多平坦丰泽的空地,那些流浪者为什么不去那些地方安家呢?随便开垦一块荒地就可以养活几个人,生活安定,岂不是其乐融融?不只如此,美国是高福利国家,即使乞丐不去开荒,申请个救济也是可以过活的。可有些人就是愿意流浪着生活,视流浪为一种生活方式!
波特兰是一个有意思的地方,这里的球队叫“开拓者”,可是生活在这里的,却有一大群懒得去开拓未来的人。
海耶斯游逛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海耶斯猜是生意上的事情,某家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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