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唔,好吃,好吃。”
“嗯,这甲鱼炖的甚是入味,真香,就是壳太硬了。”
“这炸鲫鱼也可以,入口即化,恰到好处。”
“还有这醋溜天鹅肉,这酸爽,太好吃了!”
嬴政本该有的形象全没了,左右开弓,满嘴都是油,这边刚咬下一大块羊肉,那边又抓着个鸭腿往嘴里送,属于那种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别光看啊,你也吃,看你瘦的,来,接着。”
嬴政撕下另一只鸭腿,也不管楚晴儿要不要,直接放到她碗里。
身为女子,楚晴儿本身就对肉类不敢兴趣,更别提在这么多人面前啃着块鸭腿了,她只是象征性地咬下一小块嫩肉,剩下的怎么也下不去口了。
正纠结这么一大只在碗里怎么解决呢,结果嬴政劈头又划下一只天鹅膀子扔进了她的碗里。
“呲啊,呲啊。”
嬴政手指比划着,他一口吞下一只鸭腿,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凭着剩下的一点缝里挤出来不清不楚的话,“吃”都成了”呲”。
“嗯,在吃,在吃……”
楚晴儿只能让小巧如樱的嘴唇和天鹅膀子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微微伸出调皮的舌头舔了几下。
然后为了嬴政不再给她夹菜,不对,是夹肉,她只能低着头,假装着正在食用美味的佳肴。
这招果然有用,嬴政看她正津津有味的吃着,总算没有再给她膀子之类的了。
事实上,想给也没了,天鹅膀子就两个,嬴政自己那个早就吃了。
当然了,他也不是好坏不分,什么都吃的,从小外婆就说过,吃鸭吃大腿,吃鱼挑肚白,吃鹅拣翅膀,王八专啃壳。
他完美无缺的践行了外婆的话,尽挑好的吃。只不过,外婆是把好的给他吃,自己吃剩下的,而他是把好的吃完,剩下的一轱辘全扔到桌角上。
小二也上了酒,嬴政吞下鸭腿,拿着酒杯就往胃里灌。
正所谓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方显男儿本色。
可惜,他不会喝酒。
“啊,好辣,好辣!”
嬴政啐了几口,感觉舌头都辣麻了,在嘴里直哆嗦,一时半会怕是好不了了。
这酒真是烈啊,比现代的酒度数要高多了,难怪古代大侠都好饮酒,这是有原因的啊。
你想想,四五瓶酒下肚,估计大脑都懵了,哪里还知道什么疼痛,拿着刀剑,直接干就是了,反正受伤了也不知道疼,谁怕谁啊。
这就跟现在的小孩子上学一样,还没开学就要上补习班预习新书,补习班美名美曰的说是“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高手过招也一样,谁要是不喝酒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这只针对那些势均力敌,打的难解难分的对手而言,若是实力悬殊,酒也是没用的,就好像起跑线一样,有钱人家的小孩开着跑车往前冲就行了,穷人家的孩子却只能跑步前进,累的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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