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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难道说自己在潜意识里,也是喜欢沈煜钧的?

李容修默默沉吟了一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因他上辈子只喜欢过沈曼瑶一个人。而他对沈煜钧的感觉,显然不能同跟沈曼瑶在一起的感觉相比。

沈煜钧暗搓搓的打量着李容修陷入自我怀疑的表情,好整以暇的勾了勾嘴角。

帝国有句古话叫做慢工出细活,又说是温水煮青蛙。他不着急,反正他们还年轻,他有一辈子的时间把人追到手。

想到这些,沈煜钧不再逼迫着李容修在口头上答应自己的告白,转口说道:“这样吧。你下个月就要去晚城大学报道了。晚城大学位于市中心,大一的学生还有必须念晚自习的规矩。晚自习结束以后就是晚上九点多了,第二天早上七点多还有早自习,你要是天天开车回李宅,恐怕会累。不如在外面找个房子,要是太累的话就住一宿,要是不累的话就开车回家。你觉得怎么样?”

李容修闻言,愕然说道:“怎么上大学了还要念早晚自习的嘛?”

“大一新生都是这样的。”沈煜钧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觉得怎么样?”

李容修狐疑的眯上了眼睛,打量着沈煜钧说道:“你倒是对晚城大学的时间安排很熟悉?”

“留心处处皆学问嘛。”沈煜钧随口说了一句,然后图穷匕见的说道:“对了,我在晚城大学外面的学区房里买下了一套三百平的公寓,已经重新装修好了,都是按照你的喜好装修的。你到时候跟我住怎么样?这样的话有人帮你收拾屋子,做饭,你什么都不用管?要是想回家的话,就算你累了,我也可以开车送你回家,你觉得好不好?”

李容修没有理会沈煜钧的话,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在晚城买了房子,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之前就打算着把公司总部迁到晚城来,我又不能总住在酒店里,所以总是要买房子的。而且菲特集团迁到晚城后的办公地点也在市中心,离晚城大学城很近,我想着既然是这样,不如就在这边买一套房子,将来我们自己住,总比住宿舍方便。”

顿了顿,沈煜钧又忍不住笑道:“你臭毛病那么多,到时候让你住宿舍,你一定住不习惯。”

李容修冷哼一声,倒是没有反对沈煜钧的话。盖因他自己也知道,以他的性格脾气,是绝对不会住学生宿舍的。虽然晚城大学有大一新生必须住宿舍的校规,不过以李家在晚城的声望名誉,想来这种小事情还是可以调节好的。

原本李容修想着不住宿舍后,每天开车回家就好了。因为有上一世的经历,让李容修对自己住的选择敬谢不敏。不过现在听听沈煜钧的提议……好像也还不错的样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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