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事法庭,全世界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军人实在是太特殊了,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要摒弃私人情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所以难免会有伤天害理的事发生,这时候法律并不适用于军人,尤其是那些驻外的军人,二十一世纪驻日美军经常爆发丑闻,日本法庭却没有审判权,这和清国现在盛行的“领事裁判权”本质上是一样的,很难想象这种情况在二十一世纪还会被执行,但是在日本就天经地义。
美国比较特殊的一点是,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正规部队都不允许在国内使用,如果是治安需要,那么有国民警卫队,所以很多时候,哪怕是发生了严重的灾害,美国大兵也会对处于困难中需要帮助的的灾民无动于衷,不是他们不想帮,而是法律不让帮。
这么解释的话,似乎阿瑟的话也能说得通,毕竟安纳波利斯海军军官学校的学生也有军人身份,但是这不是李牧想要的答案,如果牵涉不到华裔,李牧才不管什么军事法庭,但是牵涉到华裔,军事法庭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给我几天时间,我会给你个合理的答复。”阿瑟很难拒绝李牧的要求,不是因为詹姆斯·加菲尔德的前车之鉴,而是因为李牧和阿瑟之间的友谊。
李牧要的就是这句话,如果可能的话,李牧也不想和海军闹矛盾,反正不管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都不会对华裔学生不利就是了。
既然不会牵涉到华裔学生,那么要付出代价的只能是清国学生。
这很悲哀,但是没有办法,虽然李牧也是出身幼童出洋肄业局,但是和其他“留美学童”相比,李牧更重视美国的第二代华裔们,那些“留美学童”不管取得什么成就,最终都要回到清帝国,美国的第二代华裔不一样,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会在美国成家立业,他们取得的任何成绩,都会提高美籍华人在美国的社会地位。
其实就算没有这档子事,幼童出洋肄业局的状况也不算好,1872年,清政府向美国派出了第一批留美学童,李牧就是其中之一,之后的三年内,清政府一共向美国派出了三批留美学童,之后这件事就被搁置,再也没有留美学童远赴重洋。
至少清政府是不再组织了,算算时间,1875年,那时候李牧已经崭露头角,大概也就从那时候开始,清政府终于发现“师夷长技以制夷”这、种事,似乎也不怎么靠谱。
从1872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九年,当年的那些孩子,现在都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当年的平均年龄是十二岁,现在刚刚二十出头,这个年龄段正是塑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时候,而这些孩子们的生活却和清帝国发生了脱节,可以说是他们的三观是美国社会为他们塑造的,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不能适应清帝国的节奏,还能不能按照清政府所想的那样回国匡扶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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