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口谷的来意很明确,想让李牧在日本设厂生产无烟火药,而且不想让李牧在清帝国设置无烟火药工厂。
李牧实在是无语,和程赓篪的合同刚刚签订没多久,李牧这边要派往远东的人还没上船,日本人就已经把李牧和程赓篪的合作内容打听的清清楚楚,真不知道清帝国的总督们是如何进行保密工作的。
关于这一点,同样不是李牧在黑清帝国,“我大清”在情报方面的意识还不如常凯申,常凯申那是防不胜防,所以才天下谁人不通共,“我大清”则是压根不防,根本就没有保密意识。
这一点在日后的甲午清日战争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清帝国往朝鲜的运兵船还没有出港口,那边联合司令部就已经得到了相关情报,所以清帝国才在甲午清日战争中输得那么惨。
站在李牧的立场上,无论李牧有多倾向于华人,当着本杰明的面,李牧都要支应一番,所以李牧态度明确:“在日本设厂可以,你们给我啥好处?”
没错,有好处就要大声说出来,事无不可对人言嘛。
“里姆先生,如果您同意把工厂设在日本,我们可以和您的骏马集团签订一个采购合同,请您放心,绝对比您和程赓篪签订的那份来的大——”野口谷的条件不出李牧预料之外,其实意思和程赓篪一样,从骏马武器公司采购武器,然后在日本开设无烟火药工厂,就地生产无烟火药供应日本军队。
“这对我有什么好处?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你们国内根本没有生产无烟火药使用的原材料,如果把工厂设在日本,我要先采购原材料运到日本,然后在日本完成加工,最后再买到需要的人手里,这一进一出,日本政府的关税大概会增加不少,也能为你们提供一大批工作岗位,但随之而来的是成本的增加,这会损害我的利益。”李牧想也不想就回绝。
其实李牧还没说完呢,按照日本人办事的一贯风格,如果把工厂设在日本,那说不得连来回送货的商船都要使用日本人的,这么算起来,好处都让日本人占尽,而工厂的盈利却会因为成本的增加多不了多少。
再说了,日本国内,现在陆军满打满算就一个近卫师团,不算民夫的话,士兵只有九千多人,就算他们一个人长八只手,也用不了几支步枪,所以野口谷想和骏马集团签订采购合同,而不是和骏马武器公司。
不用问,合同内容肯定不全是采购武器,骏马集团的技术也应该是采购内容的一部分。
“好处多多,如果里姆先生您把工厂开设在日本,您将会获得来自大日本帝国的友谊,骏马集团的产品将会在日本畅通无阻,我们将会尽可能通过骏马集团采购我们需要的产品,这些都会产生利润,而且是源源不断的利润。”野口谷的英语书写没问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