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有不少宾客认识他,围着礼桌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着:
余欢持笔挥洒,经过一番忙碌,给桌前最后几位上礼的宾客写好礼簿,搁下笔后,暗暗长吁了一口气。
心中也涌起一股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写礼簿,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驾轻就熟。
然而,此间事还未了,还有零零散散的宾客会来,现在是不能够离桌的。
老谭从酒店门口负手走到桌前,打趣说:“小余,你跟我侄女坐在一起还真是般配。”
闻言,余欢付之一笑。
谭溪白了老谭一眼,嘴角却挂着笑意:“大伯,你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啊!小余都已经有对象了。”
新郎谭志远和新娘百忙中得了几分闲暇,也围到了桌前。
他一袭正装,好奇地说:“小余,我爸昨天晚上说你一下就喊出了我的名字,知道是我结婚,才答应来写礼簿——”
谭志远比他大了五岁多,也不好讲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做好事不留名。
更不好开口,直接说出他们之间的渊源。
说其原本年后就得突发噩耗,双双暴毙,而他其实是劳什子救命恩人吧?
在人家的大喜之日说这些,不得被关到白塔精神病院去啊?
于是。
余欢念头一转,面不改色地接过话茬:“谭哥,我在镇上读书的时候,有些同学也是你们村的。以前经常找他们玩,偶然就认识你了。那时候我还小,你对我没印象很正常。”
解释合情合理,让人信服。
“哦。”谭志远听了,一副果然如此地点点头。
余欢对老谭露出真诚的微笑,谦逊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写礼簿,承蒙谭伯伯的信任,今日有幸沾沾喜气。”
“小余啊,就冲你这么会说话,红包不能给小了。”老谭欣赏地看着余欢,然后对谭志远使了个眼色。
谭志远立刻会意,他解开西装上衣的一粒扣子,就这么敞开来内口袋,里面装着厚厚一叠红包,大小各不相同。
前面的红包较小,后面的则逐渐变大,而他的裤口袋也鼓鼓囊囊的,隐约可以看到里面装满了迷伱小红包。
根据不同的关系和亲近程度,来选择合适的红包,这其中是有很多说法的。
谭志远从最后面抽出一个大红包,然后迅速扣上扣子。他绕到桌子侧面,将红包塞到余欢手中,热情地说:“多谢了,小余!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这个红包你一定要收下。”
余欢看着谭志远热情洋溢的脸庞,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也不假客气多作推辞。
他双手接过红包,微笑着说:“谭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谭溪看到这一幕,也大声插话说:“远哥远哥!我的红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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