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的意外是发生在高中时期,被父母花高价送去市里最好的高中,沈煜遇到了可以说改变了他一生的人。
方清雅
人如其名,清质雅洁像一朵莲花绽放在校园,骄傲如白天鹅。沈煜当时很庆幸自己上了这个高中,遇到这个人。
沈煜长相不错,干净俊秀,不然想之前想早恋估计都挺难,高中收到不少女孩子的情书,这让他自信心有些爆棚。
但事实是残酷的,送早餐,零嘴,鲜花通通不接受:约也约不出来,费尽心思弄到联系方式也没用,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倒不是对沈煜特殊对待,学校追方清雅的估计能单独开两个班,不乏条件比沈煜更出众的,但所有人都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女孩儿没有办法。
有人说人生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方清雅就是沈煜的得不到,人是一种有点“贱”的生物。方清雅越是对他不理不睬,沈煜就越觉得她是自己的真命天女,她就是那个要和自己走一辈子的人!
年轻的誓言和坚持是最容易打破的,但它也是最能让人成长的。沈煜发现以前追女孩子的办法不管用以后,就换了思路,既然高中追不到那就大学接着追!
不过方清雅的成绩和沈煜简直是天壤之别,想要上一个大学兼职像是做梦。
沈煜倒是不气馁,回家让母亲请家教一点一点补起了以前的知识,沈父沈母虽然不知道儿子受了什么刺激这么卖力学习,倒是乐见其成。
可惜给沈煜的时间毕竟太短了,临近高三沈煜才下的决心,一年多的时间经过沈煜天资还是聪颖,但还有和方清雅有差距。
或许真是爱的力量,沈煜高考时发挥比平时好的多;又或许真有天意,沈煜本来就是高考爆发也考不上方清雅报考的大学,但事情就有这么巧,沈煜很有自知之明填报的是收分最低的哲学系,恰好那一年该校哲学系招生名额远远不达标,分数线有所下滑,刚好就把沈煜招进去了。
于是乎,沈煜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哲学系学生。得知这件事,沈煜的父亲气的半死,本来还指望让他子承父业当医生,结果去学了什么劳子的哲学。
虽然生气,沈父还是捏鼻子给足生活费让他去了学校,毕竟是名牌大学。
在大学,方清雅还是那个遗世独立的女神,追求者更多了,又或者说是惨遭滑铁卢的人更多,沈煜再一次折戟沉沙。
沈煜倒也一点没觉得被拒很奇怪,都快成习惯了。日子照过,方清雅照追。
大学里的人和事远比高中复杂,中学时期,其他追求者追的再疯狂也不会做太多出格的事,大学里却不一样。
出事那天是周末,沈煜习惯性的买了玫瑰跑到女生宿舍门口守着。不过在门口守的可不止他一个,中午饭点方清雅肯定会和闺蜜出门吃饭,这是沈煜总结出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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