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是什么人?”
“一个兼职的流浪汉。”
“这流浪汉还分专职和兼职的?”
“分,咋不分。这专职的流浪汉,是真的流浪汉,他们大多是没有家,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回不了家。兼职的有家,也能随时随地回家,可他们不愿意回去,愿意在社会上流浪。这类人,有些是懒,有些是为了逃避,还有些是为了趁机作案。被我们抓获的那个属于后者,他当流浪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上流窜作案。他基本上不犯什么大的案子,都是溜门撬锁的小案子,且专偷那些老年人。”
“这人够缺德的,可他跟刘志宏有什么关系?刘志宏也做过这种勾当?”
“应该没有,根据此人交代,刘志宏跟另外一个小姑娘是他在流浪的途中认识的。他原是见两个孩子可怜,后来生了一些龌龊的心思,对其中一个孩子下了手。他有脏病,传染给了那个孩子。关于杀人动机,他的解释有两个。一是怕那孩子将他做得事情说出去,二是怕那孩子拖累自己。未免日后麻烦,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孩子给除了。”
“他是把那孩子活活给烧死的?”
“不是!”男人道:“据此人交代,他是打算将这个患病的孩子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遗弃的。就在他筹谋的时候,他的意图被另外一个小女孩儿发现了。那个小女孩儿带着患病的那个逃了,等他循着痕迹找到他们的时候,健康的那个孩子消失不见了,患病的那个死在了一栋破房子里。那房子被人遗弃很久了,里面堆了很多木材。他原是想就地取材,将房子与孩子一起烧了,担心火势太大,引起旁人的注意,这才将病死的孩子移到了一边。”
“孩子是病死的,焚烧的是尸体,何来的杀人焚尸案?”
“尸体没那么好烧,火化炉里的温度远高于咱们外界的温度。即便是火化炉,也没有办法将人烧成渣渣。他是将孩子的尸体给烧了,可烧得不够干净,在法医对孩子进行尸检的时候,发现孩子是被人杀死的。”
“凶手为开脱自己说了谎!”梁志洁给出结论。
那人隔着电话摇头:“起初,我们也是这么想的,可他已经是个杀人犯了,杀一个人跟杀两个人的区别不大,在量刑上更不会存在什么诧异,况且他还有多起故意伤害,杀人未遂等等。这样的一个人,是没有必要在这个上面说谎的。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我们让他尽可能的去回忆两个孩子的信息,其中就包括了描述,并且复原两个孩子的容貌。”
“结果如何?”
“两个孩子,一个姓刘,一个姓杨。姓刘的那个叫刘志宏,就是你让我帮忙查证的那个。姓杨的那个叫杨晓萍。两个孩子都是你们江城市人,老家在神龙寨附近。经过我们的刑侦人员分析,我们认为你让我们调查的那个并不是真正的刘志宏,而是杨晓萍。结合那人的说法,刘志宏长得比杨晓萍清秀,其五官特征也与我们现在看到的那张照片不同。”
“刘志宏是杨晓萍,杨晓萍是刘志宏?所以,当年病死的那个其实是刘志宏,而在(中央)花园当保安的那个是杨晓萍!”
“不止如此,现有的种种证据表明,杨晓萍不仅杀了患病的刘志宏,还顶替了她的身份,以她的名字生活在我们身边。”
“谢谢。”梁志洁合上眼睛:“有了你的这个调查结论,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发生在江城市的一系列案件都是这个叫刘志宏的,哦,不,应该说是叫杨晓萍的搞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