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算算,从高一认识苏荷这丫头到今天都十年了,却还是头一回给党蓝惊艳的感觉,比高中毕业舞会的时候还要惊艳,不是说苏荷不漂亮,相反,党蓝觉得苏荷那种温顺又别扭的小性子,配上她嫩嫩的脸蛋儿小巧的五官,非常勾人,不是漂亮,是让人恨不得过去咬一口的那种可爱,像个小兔子一样。
可今儿的苏荷着实让党蓝惊艳了,打从苏荷进来,党蓝的眼睛就没从她身上错开过,这丫头身上那种自然而然散发出妩媚风情,真挺勾人。
党蓝直勾勾的目光,盯的苏荷直打怵,深怕被她看出什么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扯了扯领子,她是觉得这衣服的风格有些熟,但在哪儿见过可就是记不得了。
本来莫东炀给她拿了条裙子,她死活不穿,开玩笑被这混蛋连啃带咬的折腾了半天,身上那些痕迹一时半会哪消的下去,被别人看见,肯定知道她干了什么,尤其今儿要见的还是党蓝,她可扛不住党蓝的审问。
目前来说,自己跟莫东炀这种关系,她还不想让党蓝知道,反正也长不了,总之,她死活不穿裙子,在跟那混蛋交涉下,最后选了这套娃娃领的上衣,下头是九分的米色休闲裤,不知什么料子,轻薄舒适。
只不过她穿上以后,发现莫东炀看的眼光都有些不对劲儿,眼底仿佛都要蹦出火星子来,苏荷真怕这厮兴致一来,又把她按在身,下,基本上,在苏荷心里莫东炀与禽,兽没什么太大差别。
苏荷特别主动几乎可以称为热情地抓着他的手往外拖,到了外头才发现,自己跟莫东炀不知不觉中十指相扣,那种亲密仿佛只有情侣间才会有,她触电似的想放开,却被莫东炀反手扣住,他扣的很紧,上车都不松开,而且,从他唇角微微翘起的弧度来看,这混蛋心情极好。
但苏荷一路都在提心吊胆,担心他这样单手开车,既不符合交通法规又危险十足,回头他一个没抓稳方向盘,两人岂不成了一对冤死鬼,主要自己冤,跟他也算不上情侣,这样死了忒冤,可莫东炀就是不松手,把她送到地铁站口还握了半天,然后又啃了她一口,才放她下车,并且叮嘱她:“手机不许关机,下午不许到处逛,吃了饭就回家,如果不想回家,就去东炀找他也行。”
光听这混蛋的语气,就知道他心里惦记什么,苏荷脸红了红,说:“我回家去拿东西。”
莫东炀的意思是她那些破烂不要也罢,可知道小兔子扭,索性顺着她点点头:“我让司机送你去。”
苏荷急忙摆手:“不,不用,让我妈看见怎么解释。”
莫东炀看了她几秒,忽然说:“小兔子你活着真累,为自己活着不好吗,管那么多做什么?”
苏荷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心道,世界上的人都莫东炀这德行,早爆发世界大战了,这混蛋简直就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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