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的文明,会对低文明产生影响。我曾经见过许多高等文明,把一群奴隶制的落后文明,迅速拔高到同水平文明的事情。
越人最早冶炼出第一把铁器,而如今铁器成为了大汉主流的金属工具。越人也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在文字,还有饮食,甚至在生活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王庸解释。
在这方面,他其实多少有些偷换概念的意思。
在广义上,天下越人是一家。但实际上,狭隘来说,越人可以是越地的汉民。最初经过华夏文明洗礼的越人,在青铜器锻造的影响下,才锻造出了铁器。后续越地的越人,也基本上成为了华夏文明的一部分。
就如同张飞会自称自己‘燕人’一样,越人也可以制越地生活的汉民,而非土著。而根据《汉律》,三代在大汉生活,纳税,那就是汉人。两汉建立至今已经八百多年,四十代就算没有,三十代也该有。
是以越地的百姓,那些所谓的‘越人’,法律意义上和民族层次上,已经是汉民。和这些在山林里面,还没有接触过文明社会的山越,是两个概念。
就算是山越里面,有一部分也是越地因为活不下去,而逃入山林里面的汉民。因为是越地的百姓,所以也称之为山越。而彭越等处于野蛮时期的古越族,文明进程很大程度也是受到这些‘山越’的影响,而迅速进步起来。
也就是说,针对自治区这个制度,对应的越族,主要是彭越这样的,未开化的古越部族。而越地本身的汉民,以及遁入山林里面的隐民,不在这个制度之列。
概念大概就是:非大汉治下百姓的,那么尊重一下原本的民族习惯和风俗,这个可以理解。但原本就是汉民的,不管祖先多少代前是少数民族,那自然很对不起,不能按照少数民族的待遇来对待!
简单来说,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基本法律里面,直接把越人和山越区分开来,前者是汉人的一部分,是汉民族组成之一;山越之中,原本属于越人的也能算作是山越,只有纯粹是的原始部落,文明尚未开化的古越族部落,才能按照这个法律,享受应该有的待遇。
其实不仅是越人,其他如同五溪蛮,南中蛮,羌人,匈奴人,乌桓人和鲜卑人,甚至东夷那边的高句丽人和扶余人,这八百年里,也有不少内迁到汉地居住的。
三代之后,按照汉律,这部分移民也被视为汉人。所以说越人是试点,之后会陆续推广出去。为民族大融合,累积相关的经验。
回归正题,如今王庸用这个说法,无非是拉近彭越,或者说这些古越族的部落,与大汉的关系。降低他们对华夏文明的抵触,这样就能加快华夏文明的侵蚀。
“这样啊……”彭琦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关键别人态度那么恳切,感觉自己怀疑,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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