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通过反复的讨价还价,郭逸铭总算如愿以偿,拿到了计算机光盘、光碟机的技术标准。而其他厂商也各有所得。不但有资金、技术上的支持,也包括更加紧密的联盟、市场份额的协调,还得到了西部计算机集团的承诺,将在未来推广计算机光碟机时,将部分采用他们拥有专利的技术,从而让他们也能在这上面分一杯羹。
这个皆大欢喜的协议一签订。郭逸铭立即就指令霍克派出谈判人员,和飞利浦进行试探『xìng』接触。
目前在飞利浦和索尼两家公司里,最可能和他达成专利『jiāo』换的,就只有飞利浦!
索尼已经推出了自己的产品,CD机卖得正火,没有可能树立一个新对手。更何况索尼只拿到了一个解码器的专利,光盘专利是在飞利浦手里。就算索尼允许他进入市场,也没有资格同意。
而飞利浦目前并没有自己动手生产CD机的动向。
表面上看,似乎对方懒得自己生产,乐于靠发放专利授权以轻松获利。但熟知后来技术发展的郭逸铭却非常清楚,飞利浦后来可是非常著名的顶级光碟生产商之一。它此时置身事外的样子,实际上只是『mí』『huò』索尼等日系厂商的假象。它从未放弃自己动手,切走最大块蛋糕的想法,始终在密切地观望着市场动向。眼看着索尼等日系厂商冲杀在前,做本该它来做的工作,大肆撒钱到处打广告、做宣传。充当把这个市场做大、做成熟的苦力角『sè』。飞利浦一直在做着准备,眼瞅着时机到来,就会利用自己在音乐光碟机上的技术和专利优势,一举杀入市场获得最大回报。
这是欧美惯用的伎俩了!
所以这个时候,去和对方谈判,成功的可能『xìng』极大。
飞利浦并不会在意又多一个专利拥有者,反而会乐于拉上一个美国企业来壮大己方声势,共同来对抗索尼、日立等日系厂商。它本就不喜欢索尼抢走本该它独享的美餐。但考虑录像机标准之争,索尼和松下公司斗得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它才强行按捺了心中的不快,与对方平分专利。
但既然市场已无法独享,以欧美系厂商的习惯做法。能够在拉到一个盟友,而且对方还能带给它更大利益。他们也会乐于接受,这是和索尼等日系厂商最大的不同。
郭逸铭把一切都安排好,等待与飞利浦的接触也需要时间,不用一直在美国傻等。他仔细盘算了一下,觉得没有什么疏漏了,这才悠悠返回了国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