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知道刘妙竟然在太叔村下乡,又发现太叔村就隶属于安阳县。办案人员又了解了一番情况后,仍是将已经成了大肚婆的刘妙排除在嫌疑人之外。
当然了,林琳这位村里的小刘大夫更是清白得跟白开水似的。
虽然寄居刘大伯家,可她却与那三只残疾兽没有丁点交集。
在买火车票都需要介绍信的年代,想要找个人真的不容易。
底下办案的人到是想要找个替罪羊了,可几方势力都盯着呢,他们恨不得一直调查下去,让这事一直像滚烫的沸水不停的翻滚,怎么可能让它就这么落幕呢。
于是这个惯用的办法到底没能实施。
将仨个青年力壮大老爷们虐待成那样,然后再从安阳县运到恒市。不,就算是先将人骗到恒市,然后再在恒市凌虐这仨人,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重要的是这仨人为什么要半夜三更的跟人走上二十里路摸黑去恒市?又是怎么去的?
难道这还是一起联合作案不成?
总之,这案子查了好几个月,最后成了无头公案,高高束起了。
而当刘妙知道当初欺辱自己的仨人被人杀害时,刘妙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林琳。
一定是她。
凶手一定是她。
然而哪怕刘妙已经可以肯定凶手是谁的时候,刘妙也不敢将人供出来。
因为林琳曾经给了她一双鞋。
一双让她舍不得脱掉的鞋。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林琳穿着鞋,她也是呢。
更何况以林琳那神鬼莫测的手段,刘妙非常肯定一定她告发了林琳,她不等林琳倒霉,她一定会先遭殃。闪舞.
怕是比那三人的死法还要凄惨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本就对林琳打怵的刘妙,再见到林琳乖的比林琳家的兔子还乖,比猫爪子下的老鼠还要怂。
此后数年,随着村支书的步步高升,刘妙就是在旁人面前顶着高官儿媳妇的身份也不敢在林琳面前放肆。指哪打哪,听话极了。
就跟受过童年阴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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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朵,另表一枝。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林琳上午坐诊,等到中午的时候,在家里吃过饭,便背着太叔攻准备的东西去了县里。
地上的雪已经很厚了,林琳踩了一脚上去发现都过了脚脖子。深吸一口气,再将体内浊气缓慢吐出。
气运丹田,林琳足尖轻点瞬间窜出老远去。
到了县里,林琳将太叔攻做的那些木制品和石器都送到供销社,换了些钱后,又背着筐去了黑市。
这年头不是谁家都有大棚的,到了冬天,不是土豆白菜,就是一干菜干。新鲜的蔬菜到了冬天极抢手。若是卖给供销社,这些菜还会按着夏天的价格收。林琳觉得忒亏,便背到了黑市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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