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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其实是这样的,我家养的小黄偷了别人家一只鸡腿,结果我被下了大狱。
呃,当然,中间的过程还是颇有几分曲折的。
鸡腿的主人不依不饶,要我家小黄赔他一条自己的腿。
--顺便说明,我家的小黄不是小黄狗,是人。
鸡腿和人腿,怎可相提并论?
鸡腿的主人这不是占我大便宜么?他也太黑了一点!
但显然鸡腿的主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他正当中年发福,肚大如箩,瞧着足有七八个月,快生的模样。拈着颔下一缕鼠须,摇头晃脑:“穷山恶水出刁民!还是要交到县大老爷那里去审审的好!”
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以示不屑!要搁三年以前,老子非上前踹他个肠穿肚烂不可。虽然这厮极力的装斯文,但谁都知道他不过是个地痞,送了亲妹子与县大老爷作妾,这才有了今日的威势。
归根结底,老子可是正宗的京城人氏,他才是这穷山恶水长大的刁民!他全家都是穷山恶水的刁民!
可惜小黄不争气。被这县大老爷的便宜大舅子驱使了一帮如狼似虎的家丁扑上去,他却抱着头,一幅认命挨打的模样,口里还咬着鸡腿不放,呜呜一阵乱叫,听在我耳中,分明是:“小逸……救命!”
我心中顿时生出一阵与此情此景极为不相衬的心酸来。我本应该破口大骂,顺便再上去把小黄偷鸡腿的那只手给剁了,然后再将他狠狠几脚踹翻,打成个猪头,让他连亲娘老子是谁都记不得。
假如放在三年前,对着大陈皇宫一百零八道御膳,还要挑三捡四,矜持的不肯下筷子的小黄,能够预知今日的落魄,不知会不会珍惜那些过去的好日子?
所以,小黄其实是小皇,姓秦。
他就像史上那位说出"百姓无栗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一样神奇的存在!
我一边心里愤愤不平的诅咒:教你眼皮子浅嘴馋,教你偷东西,教你嫌我做的饭不好吃……报应啊报应!你要早知道现在会沦落到这种日子,当年何用宫女太监磨破了嘴皮子来劝食?一边上前去,一脚一个,将那几个家丁踹翻。
县太爷这便宜大舅子的娘今日过五十寿,这大舅子虽带着妻儿进城好些年,但他老娘却怀揣叶落归根这一纯朴念头,一直不曾挪窝。
大概是县太爷甚宠他那位小妾,出资在这乡间替老太太盖了一疃青砖白瓦的宅子,正好离我与小黄栖身的土胚房有个十米之遥。
今日风向正好,我方将一盘子炒糊了的青菜端上桌,我们那四壁漏风的房子里便刮进来一股又一股肉味……小黄于是循着肉味离家出走了。
等我赌气扒了几口半生不熟的米饭,再追出去之时,小黄已经得手,酿成了如今这番局面。
那县大老爷的大舅子近两年在县城颇有几分头脸,大约是不曾受过这等闲气,见得我利落无比的踹翻了七八个家丁,一张圆胖的脸上顿时气成了猪肝色,瞧着极是喜庆,只是说出口的话却不太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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