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心野比较秦天更加清闲,也更加无聊。
平时无事可做的时候,便能看见她穿梭在城中各大商铺。
只要是她看得上的,买。
只要是她没看上的,也买。
秦天与他的小店,是素心野每日的必修课。
大半夜的,秦天等看见她揭自己家的屋顶,早上撞个满怀,有什么奇怪的?
钱,在沉沦之地,是最有用,也是最没用的东西。
放低身段,想在沉沦之地活下去,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素心野对钱的态度就是,花出去的,那就是别人家的儿子,身上的,就是自己家的闺女,早晚也留不住。
等什么时候,她身上的钱挥霍一空,付不起秦天的酒钱了。
她才会重操旧业,收拾好远行的装备,带上几个胆子大的,一起去沉沦之地拾荒发财。
她一旦选择出去,轻则就是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不满载而归,绝不回来。
太古沼泽是她经常光顾的地点,秦天虽然不知道太古沼泽的最深处她去过没有,但是太古沼泽的周边遍布了她的足迹。
每次从外面回来,素心野的第一战就是秦天的酒吧。
要么是一身伤痕累累,要么就是愁眉苦脸
劳烦秦天帮她上药还是小事,秦天实在她下一次出去,再见她时,就是一副冰冷的身体了。
野外的阽危之域,她总以微笑满不在乎来回应。
秦天问她在沼泽中遭遇了什么,她摇头不说,搞得好像秦天会发现她的财富秘密,要抢她的铁饭碗似的。
秦天素来对拾荒没什么兴趣,对野外的危险,也是能躲着,就躲着,干嘛要去没事找事,他开着小酒吧,不是更好?
素心野的生活,简单的就是白纸一张。
生活规律,总是那几种颜色,不能再多了。
口袋空了,就出去野外捡一些宝贝回来,卖给贪色的小贩,狠狠的捞上一笔。
那些贼眉鼠眼的小贩跟她都异常熟悉,加上她对小贩施以美人计,不是露出香肩来给小贩看,就是用挺拔的双峰往小贩的腿上蹭。
小贩得不到什么,却也乐意在这种暧昧中寻求安慰,被素心野迷得七荤八素,神魂颠倒。
素心野,就是那一堆破烂,小贩都能当宝,这就是女人的本事,女人越漂亮,胸越大,脑子就越简单,反而就越厉害。
秦天出于关心,也曾多次劝她不要再以身犯险,干嘛不索性将钱一点点省下来,在城中开一个小店?
这样她至少可以长期留在秦天身边,秦天当做报恩,也能照顾她。
在这亡沦小镇,别人欺负不得秦天,就更没有人能欺负得了她了。
素心野比秦天的脾气还倔,哪里肯乖乖的听听秦天的话?
生活逼的她从一只小羊,变成了一只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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