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重建公安机构,恢复组建东海港公安局,行使东海市区公安分局同等职权,主要负责东海港港区货物及客运码头的全部治安保卫以及黄普江和长江口水域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工作。
以前的滨江港公安局只负责港区治安和消防,不负责户籍管理。
东海港公安局不一样,不但负责居住在港区的外来暂住人口的户口管理,以及开设在港区和毗邻港区的旅馆、招待所、商店等第三产业的治安管理,也负责港区道路的交通管理。
内设交警支队,跟地方上的交警一样调查处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甚至负责东海港所属各单位机动车的检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管理。
2003年9月,经交通部商公安部同意,设东海港公安局洋山分局。去年五月份,交通部公安局下发《关于东海港公安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明确东海港公安局内设5个机关处室,7个直属单位和16个派出所。核定总编制922名,其中授衔民警就有847名。
相比之下,长航东海分局就是个“小老弟”。只有二十几个民警的东海海事公安局连“小老弟”都算不上,规模只相当于人家的一个派出所。
突击队真要是划归东海港公安局管理,就真成给人家做嫁妆。
同样是正处级,韩渝不认为自己将来有资格跟东海港公安局的局长平起平坐,连忙道:“方局,这也不合适,而且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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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港公安局跟东海市公安局的各分局差不多,有明确的辖区,并且辖区很大。也正因为有明确的辖区,水上突击队将来真要去黄普江乃至长江口海轮锚地执行处置重大警情的任务,一样会存在管辖权的问题。”
范局深以为然,附和道:“港口公安局只能管港口,管不了江上,更管不到长江口的海轮锚地。”
方局没想到公安规矩这么多,低声问:“没必要什么意思?”
“让水上突击队移驻东海,由长航东海分局代管就行了。”韩渝看了一眼范局,笑道:“长航东海分局对长江口有管辖权,至于海事公安局要执行水上安全警卫任务,到时候可以请求长航东海分局协助,从长航东海分局抽调突击队员参与。”
“打击盗窃破坏航标犯罪呢?”
“一样可以联合长航东海分局,事实上长航东海分局的辖区与东海海事公安局的辖区乃至职能本来就有重叠。比如浏河口以下水域,既是长航东海分局的辖区,也是东海海事公安局的辖区。江上的航标被盗窃破坏,长航东海分局一样有权管辖。”
这无疑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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