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那个该死的男朋友!”陈元叫着说,对她摇摇头:“曼妮,你是个傻瓜!”曼妮是她在这儿的名字,舞厅老板帮她取的,多俗气的名字,但是,叫什么名字都一样,那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她不在乎,一个出卖欢笑的女人,还在乎名字吗?她已经没有名字了。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在她走进“蓝风”来以前,她已经把那个名字埋在地底层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着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并不叫胖子,他姓吴,大家叫他吴老板,是个菲律宾华侨,也是这儿的常客。当他第一次发现碧菡的时候,他就着了迷,他称她为“小仙女”,说她周身没有一点儿人间俗气。他为她大把大把的花钱,一夜买她一百个钟点,希望有一天,金钱的力量,能够终于买到她的一点儿“俗气”,人类,就是这么矛盾的。
陈元上台去唱起歌来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个小女孩。他穿着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系着一条咖啡色的领巾,虽然是晚上,他仍然习惯性的戴着一副淡淡的墨镜,他说那是他的“保护色”。他拿着麦克风,浑身都是一股满不在乎和吊儿郎当的气质。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的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小小的女孩,
我们喜悦欢笑,我们两小无猜,
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忧愁,
更不知道什么叫悲哀,
我们常常两相依偎,互诉情怀,
她说但愿长相聚首,不再分开!
我说永远生死相许,千年万载!
孩子们的梦想太多,成人的世界来得太快!
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
他告诉她海的那边有个黄金世界!
于是他们跨上了一只银翅的大鸟,
直飞向遥远的,遥远的海外!
从此我失去了我的梦想,
日复一日,品尝着成人的无奈!
我对她没有怨恨,更没有责怪,我只是怀念着,怀念着:
我生命里那个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着小酒杯,倾听着陈元那忧郁的嗓音,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她问他:“为什么永远唱这支歌?”
“因为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这时代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是的,”她说,迷迷茫茫的啜着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并不希奇,我的故事却非常希奇。两种不同的故事,居然会发生在一个相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希奇的时代!”“告诉我你的故事。”陈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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