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
司马光是一脸困惑地看着张斐。
张斐点点头,「司马大学士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大家意识这个问题,将会损害到许多人的利益,得不偿失,以及这回朝廷是下了决心,如果不照办,那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的。」
司马光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这就不用你劳心了,我是想问你法律上的问题,朝廷若修改律例,之前那些还未到期的佃租契,到底应该怎么处置?」
这宣传谁不会,犯得着专门找你张大珥笔吗?他找张斐,自然是商量立法的问题。
唉看来我的争讼能力,掩盖了我许多优点啊!张斐沉吟少许道:「只要这修法,是已经通过朝廷决议,那我坚持是今年更改,不讲任何条件。」
司马光道:「那地主可否以此为由,与佃户解除契约?」
张斐道:「不仅仅是地主,佃户也可以,否则的话,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约,不给佃户酬劳。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是不能过多干预其中,如果朝廷帮助他们谈价,或者强制规定,那只会适得其反,也没有人会愿意接受的。」
宋朝的佃农,其实跟雇农差不太多,是属于商业行为,商业追求的就还是自由。
当然,是要在法律范围之内,而且现在谈什么最低工资保障,那也真的是做不到。
朝廷只能将律法变得更公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完全偏向地主,最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去洽谈。
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地主是更占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生产资料。
这是现实。
司马光就道:「如果朝廷不干预的话,他们联合起来,全部舍弃佃户,亦或者,更换一批佃户,如果这种事是集中发生,这又会给地方官府带来许多的麻烦。」
京城是看得住,但是出了京城就会变得很麻烦。
张斐道:「这没有办法,只能硬挺过去,因为单就立法而言,越考虑的多,越繁琐,反而漏洞会越多,令朝廷顾此失彼。朝廷另立新法,那么他们解除旧的佃租契,这是属于合法行为,朝廷不能阻止他们追求合法。」
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为,朝廷修改这条法律,人家考虑到自身利益,当然可以不招佃户,我认为不划算,我自己耕种,只要按亩纳税就行,这当然是可以的。
司马光沉眉不语。
张斐偷偷瞄他一眼,「还是要宣传。」
司马光疑惑地瞧他一眼,这小子不对劲,问道:「怎么宣传?」
张斐低声道:「用小报宣传。」
司马光怒斥道:「混账!朝廷用小报宣传自己的新法,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朝廷若需要宣传,可用邸报啊!」
邸报就是宋朝的官方报纸。
太宗时期就有了。
由于太难看了,普通人根本就不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