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顿接过约翰.坎贝尔将军递过来的一支火枪,放在手中仔细地端详起来。↖,
约翰.坎贝尔对他说道:“这就是那个大唐共和国为叛党提供的武器,好像叫做什么sc-2,是唐人的型号,殖民地的民兵们一般管这个东西叫做‘闪电快枪’,因为比起一般的燧发火枪,这种火枪的射速要高多了,乔治.华盛顿也将装备这种武器的部队叫做‘快枪团’。”
克林顿查看了一下枪口,说道:“有好几条膛线的来复枪吗?就是这东西在我们进攻布鲁克林的时候给我们带来了大量的伤亡。”
坎贝尔点头道:“没错,来复枪的射程和精准要胜过列兵的滑膛枪,所以当叛军在正面用这种火枪对我们进行射击的时候,我们的人损失相当重。”
克林顿道:“我印象中的来复枪射速很低,因为膛线的缘故,往里面塞子弹是非常麻烦的,可是叛军们却可以用这种火枪打出我们滑膛枪几倍的火力,这是为什么?”
坎贝尔之前负责审问了那些被俘的快枪团士兵,所以sc-2步枪的操作方法他已经明白了,坎贝尔从口袋中逃出了一发纸壳弹,拿过步枪为克林顿演示道:“唐人的设计师很聪明,他们将弹头、发射药和底火用硝化纸套在了一起,射击的时候只需要将这个带着子弹的纸筒塞进枪机里,然后扣动扳机子弹就发射出去了。射击完了之后,他们直接打开枪机,塞入另一个颗子弹。上膛后可以继续击发。因为枪管的残渣残留并不是特别厉害。所以这些叛军往往开了三四枪之后才清理枪管。这样一来。叛军的快枪团在射击步骤上比我们省了好几步,所以他们可以用我们的士兵四五倍的速度开枪,造成的火力就相当可观了。”
克林顿也是抽了一口凉气,说道:“好在这群叛军就是一群叛军,如果他们经过了充分的训练后,也使用火枪线列,我们的损失可能更大了。”
只是克林顿并不清楚,唐人的教官从来就没有教过大陆军的士兵们火枪线列。他们更多是躲在掩体和工事里朝着敌人射击,本质上这样跟火枪线列的火力并无多少区别,但是从火力的打击层次和自身的战损上面,就占了不少优势。只不过大陆军的训练度还是有限,无法打出更可观的战果。
“我听说大唐共和国派遣了军事顾问团在叛军中,这次有没有抓到一个唐人?”克林顿问道,从大陆军那里打探大唐的情报,显然不如从一个货真价实地唐人那里打探更加靠谱。
坎贝尔道:“非常抱歉,根据我们拷问俘虏得到的消息,有三名大唐的军事顾问之前确实在布鲁克林。但是当他们知道曼哈顿被攻陷的时候,就立即抛弃了他们负责的快枪团潜逃走了。这也造成了快枪团的一定混乱,我们最终没有逮捕任何一名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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