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人非常配合鳌拜的计划,他们都希望能早日独立。
日本拒不承认袭击了热兰遮城,也拒绝割地赔款。荷兰的舰队开到了日本家门口,双方大战一触即发。
双方军事实力对比,荷兰是占绝对优势的,否则他们也弄不出东印度公司。
荷兰扩张野心极大,操作模式可谓今后两百多年欧洲列强海外扩张的组织样板。东印度公司首先是一个殖民组织和军事组织,其次才是一个经济组织。根据荷兰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东印度公司不光拥有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整个印度洋和太平洋的贸易垄断权,而且拥有在这广大地域独立的建立统治、征兵、宣战、缔结和约乃至铸造货币的权力,这也是后来其在台湾、澎湖建立殖民统治机构乃至与明军交火后拿出来耍无赖的法律依据。
除以上授权外,荷兰议会还授予了东印度公司没收其独占区域内任何外国船只的权力,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自由攻击在印度洋和太平洋航行的非荷兰藉船只,只要他们认为这些船只干扰了他们的独占贸易权。
东印度公司资本的急剧扩张,海盗行径占了很大的比重。海上作战,西班牙人他们也不看在眼里。先进的武器加上作战大方阵,陆战他们也是好手。
再看日本。十六世纪后期,日本人从流落到种子岛的葡萄牙人那里习得了火绳枪。然后开始大规模仿制,据说质量不错,甚至比原来的火绳枪还要好一点。日本人觉得“枪”这个名字不够威猛,所以改名叫“铁炮”。当然,就是起名叫“塞拉囧”打出来也就那点的威力,而且装弹非常麻烦。丰臣秀吉攻打朝鲜的时候,铁炮就已经成为日军的主要装备,照样被打的凄惨零落。日本人最大的依仗在于狂热的战斗精神和武士自幼熟悉武艺的优势。
日本制造火绳枪和火药以及弹丸的材料都不能保证,必须从大明那里大量进口铁、硝石、走私制造弹丸用的铅。战争还没开打,做为幕后黑手的大明已经赚了一笔。
在中大型火器方面,日本的铸造水平不高,缺乏火炮,火炮制造方面还不如朝鲜,造船技术更可以用低劣来形容。水战遇到装备大量火炮的荷兰战舰基本是死路一条。投射火力不足,日式火绳枪的口径差异也较大,常用日式火绳枪弹丸质量偏小。如果打野战,日本也缺乏优质骑兵。
可以说,日军唯一的优势在不利与大型器械发挥的山地山城防守作战。对于正处于顶峰时期的荷兰,日本不是毫无还手之力的“软柿子”,但胜算小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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