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号医院,一个“不存在”,却被医院守则强调的地方。
然而,这一点相当反常。
就如同名片上那句“向吾等求助者,即与吾等同罪”一样,充满了谜团。
而当年……有过一个人也意图去探索444号医院之谜。
那个人就是引发了医院那场血腥内乱的女人,蕾妮丝·戴伦。
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达蒙·戴伦可以说也相当类似。
“亚路嘉·浮士德是不是知道这件事情?”
媚歌很清楚,亚路嘉她把魔鬼咒物交给自己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她相信,彼此有相同的敌人,所以有合作的基础。
她嫁入过戴伦家族,她亡夫卢米安·戴伦是达蒙·戴伦的左膀右臂,如果他继承了当年蕾妮丝·戴伦的研究……
媚歌已经和亚路嘉订立了协议,所以无论她本人意愿如何,她已经被绑上了“反浮士德联盟”了。
“不过……也可以反过来想。她用得到我,那么也肯定会确保我生存下来。”
一想到这,媚歌竟然笑了。
在这个无数医生畏之如虎的停尸间,墨媚歌……居然笑了!
这一幕如果被人看到,绝对会惊骇到不敢相信!
然后,她来到另一具遗体前。
“杰森·泰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人……旧金山人啊……”
这让媚歌一时间有些怅然。
被舅舅卡夫卡从西雅图接到旧金山的日子,算是媚歌记忆里童年最开心的一段日子了。
在西雅图的时候,她总是被同龄孩子欺负,体验正宗的美式霸凌。但即使是女孩子,她也会拼命打回去。
他们辱骂媚歌是没有母亲的孩子,脱掉她的衣服给她拍照,对她骂着最下流的字眼。
记得被舅舅刚接到旧金山的时候,媚歌对舅舅卡夫卡说过这么一句话:“舅舅,我想学会开枪。”
“梅尔,你?”
“就算没有成年,舅舅你能教我用枪吗?在美国,揣着枪出门,才能放心不被人随便欺负。”
媚歌成为灵异医生后,却依旧是想买属于自己的手枪。
第一次购买枪支的时候,她对枪店老板选择的枪支让后者都很吃惊,因为都是后坐力比较大,较少被女性选择的枪。
然后,她就回到西雅图。
把枪对准欺负过她的人。
然后就扣动了扳机。
作为一个灵异医生,只要抽走足够的暗魂点,杀人就不用担心被发现。谁敢伤害她,她就一定要那个人死。至于是不是罪不至死?
不好意思,她可不是法官。
她自己都忘记她杀了多少人了。
谁能想到灵异医生会用枪杀人呢?不过,她在舅舅面前也丝毫没有隐瞒。舅舅吓了一跳,他自然不在乎那几个人渣的死,只是担心媚歌的身心会不会受到影响。
“舅舅,对了,他们不会变成幽灵来找我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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