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自残”,无从考证。
反正确实受大伤了,筋断了三根,摘除半月板,还拿了个“三级残疾证”。所以只有《少林寺》里的李连结,才是状态最好的,后面都是半残。
这下武术队不同意也不行了,没法比赛了。
但是呢,武术队也没放人,把他“外派劳务”出去了,给了香港左派公司。因为《少林寺》红啊,左派想要他,当时谈的条件是,每拍一部戏,左派给武术队五万块钱。
期限是五年。
左派资源又不行,拍戏慢,就给他拍了2-3部戏,合约一到,李连结终于获得自由身,但混的也是不温不火,最好的年纪白白浪费,一度跟黄秋燕跑去美国开武馆。
直到徐克找他拍《黄飞鸿》,那会已经是1990年了,然后才有90年代翻身爆红,以及后面一系列事情。
李连结当年一心想出去,主要就是觉得待遇差,舞台小。
他一天补助一块钱,香港龙套一天就有五十,香港片商开价300万请他拍戏,武术队让他别接,回来继续比赛……很简单的对比。
还是那句话,他这些行为都没什么,后面搞的那些拜佛、基金的玩意才是烂。
陈奇对李连结的安排很明确:
必须把他按在体制内!
甭管以什么样的方式,他的身份关系必须留在体制内,这样才不能蹦跶。剩下的诸如作品、待遇、名气之类,那真是小事尔。
…………
利用年末的几天时间,陈奇去了趟南方,办完事马上回了京城。
龚雪还要待几天,过完元旦才回,她今年春节回不了家,想多陪陪爸爸妈妈,在北影厂的自由度确实比在部队强多了。
他的《唐朝豪放女》剧本给李翰祥寄过去了,李翰祥不抠,但邵氏抠,只给1万5千港币的酬劳,陈奇暂时没要,等去香港的时候再取,正好有经费了。
而他额外取了5000块,存到一个存折里,在年终岁尾回了趟家,啪的拍到桌子上。
“这是给你们的,里面有5千块钱。”
“多少?!”
于秀丽一个劲摇头,道:“我们平时用不着钱,你自己拿着,多攒点!”
“我已经攒挺多了,你们收着吧,算我孝敬你们的。再说我盖房子还得花钱呢,就从这里支,不够我再拿。”
如此一说,爸妈才收下。
过年过节,都要给父母点钱,这是他上辈子的习惯,周围很多人也是同样的做法,别的地方不清楚。
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于秀丽自然又要下厨,陈建军在屋里陪聊,父子俩很客气。陈奇也不说电影的事儿,只说书籍,问:“爸,现在什么杂志好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