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嘿,丁丁!好久不见了!”走在纽约的大街上,丁丁突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朝着他大喊着。。。他回过头来,看到是自己当年在阿拉斯加认识的老熟人维托??科莱昂。当年,丁丁还加入过维托的那个近乎黑帮的组织。后来还依据这个过程,写出了一篇叫做《血酬——黄金黑帮》的长篇报告。
按一般的看法,在自己的队伍里混进来了这么一个记者,最后还写了这么个东西,维托应该是对丁丁恨之入骨的了。但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一来因为丁丁并没有把维托他们的真实姓名写出来;二来,嗯,这一点更重要,在丁丁的报道中并没有丑化这些黑帮人员,反而承认在阿拉斯加,这些所谓的“黑帮”至少为淘金者们提供了基本的秩序和安全。而且在这篇报道中,丁丁甚至将维托写得相当的宽厚公正,颇有些现代罗宾汉的味道。让维托看了很是开心。据说维托对这篇长篇报道只有一个不满的地方,那就是在这篇报道里居然没用他的真名而是用了个叫做“亚森”的化名。以至于维托在向人家吹牛的时候,需要特别强调,我就是《血酬——黄金黑帮》里的那个亚森。而这个时候,很多人却会表示:“少喝两杯,别乱吹牛。”
“真的,我认识那个叫丁丁的记者,我们是哥们!”维托则会一本正经的这样说。
“嘿!头儿!您现在也到纽约来了?”丁丁问道。同时米卢也记起这个家伙,冲过去,顺着他的裤腿就往上爬。
“嘿!米卢,不要太热情了……见鬼!我刚洗了脸的……你这条淘气狗!”维托一边努力的推开米卢,免得它的舌头舔到自己脸上,一边对丁丁说:“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在阿拉斯加虽然赚了不少钱,但我就是没办法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农场主。还是大城市里更热闹,更有意思,所以我就到纽约来了。”维托笑呵呵的说,“还有我们的‘黑帮’里的那些兄弟,大多也不习惯老老实实当农民了,基本上也都来了,就是少了阿道尔那个大胡子。那家伙虽然嘴巴臭,但是没他在一边,还真有点想他。”
“大胡子现在在干啥,您知道吗?”丁丁问道。
“听说买了条船,当船长去了,好像在加勒比海那边做走私买卖,从古巴贩.卖雪茄过来,然后再带着武器呀,药物呀什么的卖给古巴抵抗组织。嗯,丁丁你要是没什么东西可写了,到那边去找大胡子,和他一起转转,肯定能写出一份好东西来的。老实说,要不是因为晕船,我都想去和大胡子干走私了。既然好不容易碰上了,我知道那边有家酒吧,还不错,里面的小妞也都够**。嗯,他的老板就是汉尼拔那个死人脸。要不我们一起去坐坐?”维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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