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讨厌这样的人,对方越是冷静以对,他越是要惹怒对方。
至于惹怒对方的筹码,自然是对方在意什么,他便利用什么。他和常幸的关系当然也是随口胡诌的,常幸这样的女人,并不对他口味。不过说起谎来,他可是没什么罪恶感,只要目的达成便好。
……
“我好了。”卧室门口传来常幸轻浅的声音,她脸上的表情有些腼腆,一边拿着干毛巾擦头发,一边小声开口道:“谢谢你帮我放的水。”
霍信中侧头瞟了她一眼。
一起生活的两个多星期,他发现常幸所有的睡衣都是最保守的款式,密实的睡衣,遮住了纤瘦的手脚,扣子也是规矩地从上到下一一扣上。睡衣是半旧的,显然不是因为家里多了个男人才特意穿成这样,大概这女人天生就是个性保守又毫无风情,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钓到一个未婚夫的。
“顺便而已。”霍信中随意地点点头,又继续开口道:“刚才有人找你。”
“谁?”常幸有些疑惑地望向霍信中。
“前未婚夫。”
常幸擦头发的动作顿了一顿,脸上的表情只有一刹那的变色,然后又恢复了温和的平静,低低应了声,“哦。”
看她平静的反应,霍信中眉峰略挑,“你不想知道前未婚夫问了什么吗?他听到是我接的电话,反应可真是耐人寻味。”
常幸微笑地摇摇头,视线却是看着他处,“不用了。”停顿了一下,常幸又轻声说道:“如果以后他还有打来,你直接挂了就好。”
霍信中耸了下肩膀道:“无所谓。”他仔细观察了下常幸的表情,“你还是很在意他?”
常幸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轻轻擦着自己的头发,脸上的表情很平静,过了会,她才低声开口道:“说实话,要忘记一个记在心中二十几年的人真的很难。宁姐也说我太死心眼,可是感情的事情不是我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我现在还没有办法面对他,能做的,只有减少和他的接触,让自己慢慢忘掉他吧。”
霍信中摇摇头,“男人最怕就是你这样的女人。”他半眯双眸注视着常幸,似是重新打量她一般。
相处了两周多,虽然时间不算长,但也足够让他了解常幸的为人。
就一个形容词,简单。
她的性格简单,一眼就能看透;她的生活简单,索然无味,不起波澜;她的存在简单,就好像摸不着看不到的空气,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存在。
如今,再加上一条,对待事情太过认真。
他讨厌简单的女人,在一起根本没乐趣可言,他也讨厌认真的女人,结束时常常纠缠不休。在过去,像常幸这样的女人他或许是连正眼也不会看一下。如今竟然也和她一起生活了两周多,也算是打破一个先例了。
霍信中站了起来,走到常幸身前,盯了她片刻。
“谁让我住在你家白吃白喝。这样吧,算做报酬,我来帮你忘掉前未婚夫怎么样?”
霍信中一边说着,一边俯下身,双手压在常幸身侧的沙发上,将她圈在其中。
常幸被霍信中突然凑近的俊美面庞吓了一跳,忙将身子后仰。彼此的呼吸交错在鼻尖,这样的感觉太过暧昧,常幸结巴地应道:“怎……怎么帮?”
霍信中舔了舔下唇,美眸中闪烁濯濯光辉,“做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