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莫斯似乎犯了狂躁症,几乎快要跳起脚来了。他根本一点不买西朗先生的账,就差点捋起脖子和他对着干了。其实别人不知道莫斯的真正身世。没错,他出生于上流社会,但他实则是个私生子。这么说,并非对私生子有任何的歧视,而是说,莫斯的母亲是一个来自西班牙的厨娘,作风不大检点。和主人苟合之后,就将孩子丢给了主人。她并非不想做一个母亲。而是,她自愿接受了主人妻子的钱财,扔下孩子不知去了哪儿了。或许他的血液里带有母亲那种自由任性粗鲁的遗传性格,长大了后,在受过最高等的教育后,还是会常常地暴露出来。莫斯的人缘就不大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许多世家并不愿意将女儿嫁给莫斯,一来,是因为莫斯或真或假的身世传说;二来,是因为莫斯的坏脾气。莫斯到了四十岁那年,才和一个来自伦敦的平民姑娘结了婚,那姑娘穷怕了,贪恋莫斯的钱财,甘愿被他呵斥奴役,用她的话说,天底下哪有那样什么都占全了好事情?有这样,肯定没那样。莫斯也算是好的了,至少,他能允许我刷他的金卡。以后,他的钱,还不都是我儿子的?他的那些风流韵事,我才懒得管呢。
不过这样,也就更加纵容得莫斯不知好歹,脾气也越发得坏。西朗先生众目睽睽之下,存心让他难堪,更让莫斯想发作。这算什么?难道他不是贵宾吗?贵宾还分三六九等吗?太不像话了。这个可笑的西朗是不是在江城呆的时间够长了,忘了自己来自高贵的欧罗巴民族?
“抱歉,各位,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宾馆歇息了。”莫斯也不想泡徐婉芳了,所有的好心情都没有了。更糟糕的是,当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和他一起来的其他人只瞥了一瞥,没有任何挽留的意思。这更让莫斯火冒三丈。可他不想再说什么了,因为,他们简直视他为空气,继续坐下来,和西朗以及林轩谈笑风生。
莫斯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其实,这个代表团,本来没有他的名字,是莫斯知道了后,认为团队怠慢了自己,硬要加入的。莫斯回到酒店,进入房间,十分生气。这一趟中国之行,他固然是跟随团队,但还是夹带了私货。这个私货,就是自己的厨师。莫斯吃不惯中国菜,什么扬州炒饭什么淮扬菜系,他统统看不上眼。他只爱吃自己厨子做的菜。莫斯是在一个中餐馆里发现了这个厨子的。起初,他以为他是印度人,因为他的皮肤很黑。可仔细一看,又觉得像是中国人。在中国人的餐馆里,可不就是中国人吗?但莫斯猜错了。这个人说他是越南人。皮肤黑的南亚人。莫斯相信了。难以相信,这个厨子做的饭菜令他十分满意。他在这个餐馆里吃了几顿饭后,就将这个厨子叫来,问他愿不愿意跟随自己工作?只伺候他一个人?厨子一听,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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