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社会我娲姐,人狠话不多!
以身合道这种事情,自然是有利有弊。
合道之后,等于是化身成为了天道的代言人,在这方世界之中几乎是立于不败之地!
甚至只要这方世界天道不灭,便是一直能够永存!
当然……
这样一来,便丧失了几乎作为人的大部分情感,只剩下了一些基本判断能力,等于是成为了一具没有感情的机器。
在这种状态之下,合道之人的一切行为都不是从自己的利弊出发,而是处处为了维护天道秩序考虑。
打个比方说。
有一位圣人做出了有利于天道的事情,但却损害了鸿钧的利益。
而鸿钧这位天道代言人。
却是要给予对方奖励,甚至不能阻碍此人!
想想吧……
如果鸿钧本身还有一丝自己的意识,心中究竟是多么憋屈!
不过。
合道的好处,便是鸿钧的实力也是随时随刻和天道绑定。
哪怕是六圣合力,也根本不是鸿钧的对手。
否则对方也不会在三次讲道之后,将自己一身先天灵宝,乃至诛仙四剑这种东西,全都赐给了三清、西方二圣,还有女娲等人。
假如江晨没有系统,自然也是会考虑合道的可能。
但是现在……
呵呵!
反正江晨是不会愿意成为一尊毫无感情的傀儡。
太上忘情听上去虽然高大上。
但若是连最基本的喜怒哀乐都无法自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说……
从一开始,江晨和鸿钧便是选择了两条截然相反的路。
不过。
这也不好说究竟谁对谁错。
毕竟二人所处的情况不同,机遇不同,各自的理念也是并不相同。
“虽然不考虑合道,但有了造化玉碟,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参悟其中的三千大道,早日成就混元大罗金仙境界!”
要知道……
由于盘古开天,刚刚衍化完了万物。
如今的天道也是尚未完。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法则、大道几乎是触手可及,在这种状态下修炼一年,等于后世修炼上百年、千年……
毕竟……
在天道完整的状态下,也是不可能让人随随便便参悟法则。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参悟法则几乎是难如登天!
所以……
在鸿钧以身合道之后,自行领悟三千大道法则的其中一条,走上以力证道的道路,几乎是一条绝境!
成圣之法,自然也就剩下了斩三尸和功德成圣这两条路。
而这两条路……
其中斩三尸看似只要三件先天灵宝。
但看老子等人,几乎是没有一个人通过斩三尸成圣,便能够看出这一条路,并非那么简单。
而江晨作为后世之人,也是耳濡目染的不少洪荒流小说,自然明白斩三尸所需要的三件先天灵宝,必须要同根同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