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秋雨施施然进来,看见饭店里坐满了贫民,就一脸晦气。
想到傅景正那张脸,她顿时压住气。
为了男人,她忍!
就算要和这些贫民一起吃饭,她也忍!
好不容易有了空位,丫鬟小厮连忙过去擦干净,又是洗凳子又是垫布的,活像凳子上有多少细菌似的。
做完这些,马秋雨一脸难以忍受地表情坐下去。登时感觉尾椎骨一个激灵,浑身似乎都弄脏了似的。
她脸皮抽了抽,火气也冒上来了。“来人啊,倒茶的人都没有么?!”
有伙计好脾气地解释,“您好,我们店里采取自助餐模式,需要汤水可以在窗口自取呢。”
这是香浓浓提前培训过的台词。
马秋雨脸色更沉了,眼见着她就要发火,丫鬟连忙骂道:“什么破店,连茶水都没有,哪家饭店不给上茶的啊,是不是看不起我家马秋雨马小姐!”
几个伙计吓了一大跳,连忙去请香浓浓。
马秋雨压制住火气,强行装的和颜悦色道:“叫你们店里的长工,一个叫阿正的,过来伺候。”
香浓浓和傅景正的底细她早就查得一干二净,一个杀猪匠的女儿,不过是个泥腿子,怎配拥有那样能同日月争辉的男子?!
而且那男子不过是她从海上捡回来的,想起这个马秋雨就来气。
怎么将人捡回来的不是自己呢,那样,她就可以偏那个男子说他是自己的未婚夫了。
她的运气,真是令人羡慕啊。
开了这么几家店,每一家都越开越好,快要把她爹那个狗腿子柳大贵都比下去了。
一个村姑,能做到这份上,马秋雨想起来就生气。
“我家小姐跟你们说话呢,听不见啊,叫你们店里那个叫阿正的过来伺候着。”
“就是啊,咱们小姐点名伺候,是他天大的福分,还不赶紧过来磕头谢恩。”
马秋雨舒服地挑起眉,把帷帽拿下来放在一边。
她今天特意扑了脂粉,只求能留给那位公子一个最好的印象。
能两情相悦得到他的心是最好的,如果他不识相,那她马秋雨也不是吃素的!
她想要的东西,她爹爹就是千方百计也会给她拿到手。
伙计两眼发懵,面面相觑。有胆子大的,连忙低头回话。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们店里……没有叫阿正的人。”
马秋雨脸色顿时沉下,火气也憋不住了。
她今天就是为了那个男人来的,现在告诉她店里没这个人,那她费这么大的功夫做什么?!
“都下去干你们的活。”一道清泠的声音插进来,马秋雨抬头,果然看见了上次那个女人。
她面露喜色,正想打听那个男人的消息,登时又觉得自己太不矜持了,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男人都喜欢娇羞的姑娘,她还是委婉些好。
话到嘴边,马秋雨强行咽下去,上下打量了香浓浓一番,眼里浮上嫉妒,一段时间不见,这村姑怎么出落得跟天仙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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