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踢开一把被熔去小半的自动手枪,挥舞它的主人现在成了一团红液。这些是教派排出的追兵,他们想通过这条路将我截杀,却因意外横死当场。
尼尔斯从不会让我身处险境,所以杀死了他们的东西对我构不成威胁。
我继续往深处走,然后手电光照到了一具不一样的尸体。它穿着我身上类似花色的衣服,但被血浸透了,支离破碎,连回收的价值都没有了。再走近,可见尸体的正面被破坏得一塌糊涂,面罩和下面的头面部都已粉碎,体腔大开,内脏外露,就像遭到了野兽撕扯。
血迹已干,死去有些时候了。
我回忆了一下昨天发现的那些尸体。巨大外力造就的致命伤揭示了杀死他们的东西属于同一个类型——体型巨大,狂暴有力,并且凶残。
它……还在附近吗?
我猜不会。如果那样教派的追兵就不会毫无顾虑地冲到这里,这群已然不近人形的怪胎有着类似野兽的战场直觉。更何况杀死了他们的东西更像科技产物而不是用利爪獠牙武装的血肉。
很惨烈,但我见过更凄惨的场面。在找到合适的替代之前尼尔斯为我的户外活动提供了不少道具,其中不乏威力令人咋舌的杀器。我至今记得尼尔斯那件好用但糟糕的礼物,在最后因为差点噬主被弃用之前,它曾字面意思上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围堵我的追兵炸成了血水做的雕像并烧毁了现场……
我不是在怀念它,虽然它真的能让我在这里横着走。我只想表明我有理由推测眼下的作案现场是尼尔斯的手笔。而这具尸体是更早落在这里的。它格格不入。
灯光照亮了另一个东西。斜扎在地里,凌厉的光反射显示出一个锋利的边缘。
剑?
对我来说是一柄双手大剑,剑柄很粗,拿起来有点困难,剑柄和剑身不是正常的比例,更类似……匕首。表面红漆斑驳,连剑柄都敷着血。但不难看出这东西做工精湛,华贵得像件工艺品。擦掉血渍,上面有熟悉的鹰和雷电,剑刃上还刻着一个名字。
我大约估算了一下能正常持握的手是多大尺寸,然后开始寻思世界上是否存在三米高的人。
答案揭晓的时候我被绊了一跤。那是一条手臂。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巨人。
他身上覆盖着金色铠甲,在无光之处也流动着云母般梦幻的璀璨微光,镶嵌其上的宝石红得像鲜血。浮雕华丽,最醒目的依然是雄鹰和雷电的标志。他的头盔面罩是一只鹰的造型,尖顶上飘垂着红缨。
我把剑柄塞到他手里,证实了我的猜想。我一开始以为可能是机器,但关节的活动性告诉我这金色罐头里应该是个——至少曾经是——活物。
我试探性地摸了摸他的面罩,毫无反应。就外观而言,我没有发现任何创伤。但既然生命检测仪器上没有显示,那大概就已经死掉了。
我扯了扯那缕红缨,寻思着弄点什么回去。
这时尸体颤抖了一下,鹰翼下黯淡的视镜骤然点亮。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被掐着脖子按到地上,耳朵被咆哮震到嗡嗡作响。
金色的巨人复活了。他正疯狂地大吼,用剑抵住我的额头。
我以为我死定了,但剑并没刺下。他放开手,跪倒在一旁,似乎对发生的一切感到迷惑。但看的出来,他在渐渐恢复理智。
“赫利俄斯?那是你的名字吗?”
大剑在他手里不过是一柄匕首。当他对着剑刃沉思,我大胆地凑上前试图挑起话题。
视线闪亮的鹰翼面具转向我。机械辅以庞大体型,如此具有压迫性,让一向大胆的我都不由得缩瑟了一下。我找不到和同类交谈的感觉。
他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摘下了头盔。
那张脸,哦,那张脸……
嗯,那是一张英俊的脸,但是,但是……
我一下子把害怕都忘记了,当然也忘记了思考,那个名字冲口而出:
“尼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