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后,宁伟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现得很合作,曾多次向警方表示,他对那四个受伤的保安员表示抱歉。至于对锤子及其同伙造成的伤害,宁伟表示很满意,他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目的,他的目的就是想让锤子在轮椅上度过后半生,不然他还会去行骗。宁伟对于自己即将面临的重刑毫不在乎,他表示愿意接受法庭审判。
宁伟的案子很简单,用不着太多的调查取证,这是场光天化日之下的伤害案,人证、物证俱在,甚至连请律师都显得多余。宁伟在看守所里向法官表示自己对请律师没兴趣,他的家人似乎也请不起律师,于是法庭决定为他指定律师。当时钟跃民还在看守所里没出来,和宁伟比较亲近的人只有张海洋了。张海洋没有犹豫,自己花钱请了律师,他希望律师的辩护能减轻对宁伟的判决,能少判一年是一年,宁伟曾经是他的战友,还当过他的徒弟,张海洋不能不管。
法庭开庭那天,钟跃民和张海洋很早就赶去旁听,宁伟被法警押进法庭,坐进被告席时,他还回头向坐在旁听席上的钟跃民和张海洋点头示意。
法庭辩论很快就结束了,宁伟的律师为他作了辩护,理由有两点:第一,宁伟的犯罪事出有因,他是在被骗后忍无可忍才采取了行动;第二,他在预审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律师希望法庭能考虑到宁伟曾在部队立过功,对他予以从轻处罚。
公诉人对律师所作的辩护没有反驳,可能是认为没有反驳的必要,宁伟的案子事实很清楚,按照《刑法》的条款判就是了。
法庭的审判长在经过合议庭商议后开始宣读判决书:“被告人宁伟为索取债务,造成重伤致残三人、轻伤四人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宁伟重伤害罪名成立,现判处被告人宁伟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被告席上的宁伟无动于衷地仰头望着天花板。
旁听席上有个女孩子突然哭了起来,钟跃民和张海洋惊讶地回头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孩子是谁,和宁伟是什么关系?这个念头在他们脑海里闪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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