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的三年番外已经移入正文,请大家往前找,16-18章。
歇洛克去买牛奶了。
在他和华生医生首次做完全套后的第二天,牛奶恰巧喝光了,歇洛克自告奋勇地跑去买了牛奶和豆子。自那之后,事后主动购物(如果恰巧有需要的话)就变成了他不可动摇的守则。
天才在购物上也是天才,他根本不用拿什么愚蠢的购物清单,需要的东西只要医生说过一遍他就全都能记住,虽然每当医生念叨着又要买厕纸牙膏清洁剂等等时他总是一脸不屑,似乎用他那超群的大脑来记这些东西是一种无比的浪费。
他购物所用的时间永远只有医生的一半,他比所有超市工作人员还清楚知道所有商品的位置,他会自动走一条一丝一毫也不浪费的线路,并且总是随便瞟一眼就能够找到移动最快的付款队伍。
关于最后这一点,医生曾经向他请教过诀窍。他的回答是:“观察和计算,约翰,还能是什么?忘掉自动收款机,别被那儿的短队伍诱惑。大部分顾客扫描商品的速度比最差的收银员都要慢一倍,如果前面排着另一个你,那就更糟糕了。队伍里的人数最具欺骗性,你必须同时观察购物车内的物品情况,这里指的是件数而不是体积,即使是堆得满满的一车,如果里面只有几大箱水,毫无疑问比四分之一车的零碎儿要快上许多。此外,顾客的性别、年龄、经济状况都很重要。年轻单身男性一般最快,他们通常只买必需品。老年人经常会为了最后的余额大吃一惊,要求逐项解释,或者干脆找不到他们的钱包。而主妇们热爱特价商品却又容易在激动之中看错,她们会象老鹰一样目光锐利地盯着显示器,如果价钱和她们记忆不符,她们会要求复查,如果你排在这样一个尽忠职守的主妇后面,上帝保佑你,约翰。经济情况决定了顾客的付款方式,他们会用现金、信用卡还是失业救济支票?毫无疑问用现金和支票要慢很多。最后——收银员是不是有经验的老手?他们今天的状态如何?我曾经见过一个平时速度飞快的收银员因为跟男朋友吵了架而变得比新手都不如。所有这些,全都要进入你的计算。”
医生瞪大眼睛:“所有这些,你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了?”
“收银员的情况在你进入超市时就应该确定了,其他的难道还需要第二眼?”
医生闭上了嘴,他知道就算他勤学苦练终于练出一副火眼金睛,从而能在一瞬之间观察捕捉到所有这些信息,他也得给脑子配上一副英特尔四核处理芯片(还是八核?)才能迅速计算出结果。可见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就在于他们的成功不可复制。
歇洛克踊跃购物这件事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比如哈德森太太每次看见歇洛克拎着购物袋回来,都会特地上楼给医生送去茶和小饼干,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微笑——但总体而言,医生觉得这很值得鼓励,所以他订了一套牛奶勋章,准备颁发给他的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