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潘龙起了个大早,天色才微微亮,他就跑到村子的小广场上去练功了。
功夫贵在日日苦练,这就像是储蓄,一点一点积累,才能攒起财富来。
不过和往常不同,今天他没有怎么练拳脚功夫,反而注重练剑。在练功的时候,还激活了两件装备,承受着五六十斤的重量,将鲜红的屠戮之剑挥舞出凌厉的风声。
北地的男人,只要家境许可,无论主练的是什么功夫,短兵器的刀剑,长兵器的枪矛,远程的弓弩,乃至于骑马射箭,都是人人必学的。
这些本事是北地男人安身立命的基础,骑得烈马,开得硬弓,长枪短刀都能灵活运用,才算得上是一个成熟的北地男人。至于更加高深的武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潘龙从小就学着耍棍棒枪矛,五六岁的时候就学着耍刀剑,七八岁就学着骑马,不到十岁就学着射箭。虽然他并不懂得什么高深的兵器武功,但使用各种常见兵器的手段,早已浸入他的骨髓,成为他身体的本能。
他的剑术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巧妙变化,就是快、稳、准三个字罢了——北地人从不讲究什么“狠”,因为那些所谓的争强斗狠的本事,他们从来就看不上眼。
用一只手换敌人的性命,用一条命换敌人几条命,这类的做法,对他们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日常操作,谈不上有什么“狠”可言。
要是能让北地人都觉得“卧槽这个人好狠”,那差不多就属于精神病的范畴了……
鲁纳村的村民们很好奇地看着潘龙练功,他们不会武功,看不出潘龙的武功高低,但他们至少看得出潘龙力量很大,动作很快,一剑挥出去杀气腾腾——嗯,像是个能打的!
村长远远地看着他,看他练得满头大汗,笑着点头。
虽然不确定这位冒险家究竟会不会真心帮忙,但至少从他的态度看来,应该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潘龙练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结束了日常的练习。回到村长家,提井水冲个澡,换了身衣服,将湿透的短衫交给村长的媳妇清洗,他才坐到桌前吃早饭。
“你天天都这么练吗?”村长的孙子,一个约莫五六岁的胖嘟嘟的小男孩好奇地问。
“只要有时间有地方,天天都练。”
“不累吗?”
“当然累。”潘龙被这个天真的问题逗笑了,“可是呢,只有平时多流汗,上阵杀敌的时候才能少流血。战斗是残酷无情的,所有平时不肯流汗的人,最后都死了。”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不想流血,更不想死,所以只有平时苦练,多流一些汗水。”
村长的孙子听得似懂非懂,有些茫然。潘龙笑着摸摸他的头,说:“你还小,学这些还太早。有兴趣的话,过两年找个当过兵的跟着学学,打打基础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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