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少夫,虽然他已经送出去了。
按照贵族的规则,这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已经与他没有干系。
但这骨肉相连,家族亲情,岂能轻易中断?
更重要的是,他若不做出反应,这别人看了,岂不会以为他金日磾好欺负?
“赏儿……”金日磾看着金赏,轻声道:“吾听说陛下命汝明日带一个司马去护卫张侍中?”
“然!”
金日磾从怀中取出一块符信,交给金赏,道:“汝执此符,去调甲部司马!”
“甲部司马?”金赏顿时感觉有些风中凌乱,小心翼翼的问道:“大人,不至于吧?”
“哼!”金日磾冷哼道:“如何不至于?”
他微微负手,冷然道:“虎卧山林,若不发威,与大猫无异!”
“赏!你要记住!孔子曰:吾何执?吾执射!”金日磾郑重的将手里的符信塞到金赏手里,紧紧的握住他的手道:“而君子之射,一样见血封喉!”
金赏却依旧有些迷糊。
握着手里的符信,有些不太真实的感觉。
作为侍从官兼驸马都尉之子,金日磾非常清楚,当今天子身边的宿卫武装,分为哪几种?
而羽林卫甲部司马,是所有禁卫之中最精锐、最凶悍、最可怖和最强大的一个战斗单位。
因为,这个司马之中的每一个士兵,都是从汉军野战精锐部队之中千挑万选挑选出来的骄兵悍将!
每一个士兵身上,都挂满了功勋。
这些人是汉军的绝对骄傲!
是大汉帝国的十余个野战军团,二十三万大军之中的佼佼者。
他们是按照制度,从边塞军队里,遴选出来轮宿长安的真正勇士!
这从他们的身体就能看出来!
每次甲部司马沐浴,在浴室之中,一个个骄兵悍将,坦胸露体。
他们的胸口和四肢,一道道伤口,纵横交错。
最让他们骄傲的是——没有一个人的伤口,是在后背!
更可怕的是,甲部司马之中,哪怕是一个小兵,也不可轻视!
因为很可能,这个小兵在来长安前,是边塞汉军某支战功卓绝的主力骑兵部队之中的英雄,曾经在某场或者某几场战斗之中立下卓绝的功勋,才被保举和推荐,获得来到长安轮宿天子寝宫,保卫汉家社稷的荣誉。
只要一回去,立刻就会被提拔,成为那支部队的司马、校尉甚至是都尉!
自然,这样一支可怕的精锐,哪怕是天子,轻易也不会调动他们。
天子抽调他们回京,是为了奖赏和鼓励军队的勇士。
也是为了培养和培养他们的军事文化知识,以便他们未来可以成为汉军的骨干和脊梁。
而每次,这支部队调动。
都意味着将掀起惊涛骇浪。
别说长安城了,整个天下,就没有几个势力,能抵挡得住羽林卫的甲部司马一个冲击波的。
它是帝国最璀璨的明珠,最珍贵的宝物。
将甲部司马派出去,给张子重护卫?
金赏没由来的打了一个冷战。
那些骄兵悍将,哪怕是坐在原地,一动不动,金赏都经常感觉毛骨悚然。
调动他们去执行一次这样的任务?
万一途中有哪个不开眼的**挑衅、激怒了他们,分分钟会被拆成零件的!
就是死了,天子也不会追究。
因为,他比谁都宝贝这支甲部司马。
“去吧!”金日磾看着有些呆滞的儿子,挥手道:“马上将命令下达下去吧,命令甲部司马三更起夜,五更整备,天亮之前,踏出建章宫,完成战斗部署!”
“这是将令!”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