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刘彻刚起床,就得到了内史衙门的奏报:许观受刑不过,死了。
刘彻点了点头,这样的结果,很不错。
汉室的刑罚之严酷,能与秦代媲美。
特别是缇萦救父之后,受刑不过而死的犯人人数,每年都在递增。
嗯,缇萦救父之后,朝廷废除了肉刑,但取而代之的是鞭笞。
所谓肉刑,那是割去你身体的某个零件,譬如著名的宫刑什么的。
这样的刑罚,会让你残疾,但不会要了你的命。
但鞭笞……
目前官府用刑的起步价就是五十……
更麻烦的是,在中国历史上,直至隋文帝颁布《开皇律》,明确规定,鞭笞五十以上,就属于刑讯逼供。
换句话说,在杨坚以前,地方衙门想怎么鞭打犯人就怎么鞭打犯人。
打死了人,一句‘嫌犯受刑不过’就算了结了。
刘彻倒是有心想学一下杨坚,只是,目前情况还不允许。
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法律与刑罚则是国家的工具。
想要改变律法,限制刑罚,几乎等于给国家升级、打补丁。
后世的电脑操作系统打补丁前,软件公司还要开会研究,针对情况作出改变。
何况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复杂的一个律法系统?
要是没操作好,律法系统出现bug,岂不是要死机了?
电脑死机,可以重启,大不了重装系统,但国家的律法系统要是死机……
像这种专业的事情,刘彻已经把这个课题丢给了‘特进元老’们去商量,这也算是这些元老政治家们发挥余热的机会了。
许观死于‘受刑不过’,在这个时代太正常不过了。
没有人会去追究,更不会有人探寻其中的奥秘。
不过,与许观死讯一同来到刘彻案前的,还有许观的口供以及内史衙门的调查结论。
刘彻看过之后,直接将这些档案与结论,扔到火盘里烧掉。
火焰烧毁了最后与此有关的一切证据。
但刘彻的心,却有些不怎么好受。
这些被焚毁的口供与证据,证明了刘彻的猜测。
这个许观,能混进汉室的官僚系统,确实是先帝放行的……
至于方法……
先帝生平,最是好色。
对付色鬼,当然是美人最适合了。
这个许观,不过是先送了百金给馆陶,然后就在馆陶的引荐下,向当时还是太子的先帝,进献了美人。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睡人妹子,就要帮人解决问题。
更何况,这个人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名誉性质的少府认证的‘名士’。
这样的事情,在汉室是层出不穷,见怪不怪的事情。
就是现在,官僚系统不也有个赀官的途径吗?
花钱买官与送美人买官,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只是,这个许观却因此钻了这个漏洞,成功的混进了少府——监国太子放话了,谁敢唧唧歪歪,不要命了去查那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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