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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

纵使晁错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也不可能放过此人。

于是,纪恢锒铛下狱。

整个过程。纪恢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反而面露微笑。

经过审讯,纪恢对于他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也坦承,他这么干,就是要弄死他爹纪嘉和他弟弟纪相夫。

他就是要把那个看不起他的老爹和那个抢了他位置的弟弟拉下水。

不得不说,这纪恢果然是个疯子,神经病。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

纪恢的行为。大逆无道,必然是要腰斩弃市的!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键的事情了。

那就是汉律,有判例的存在。

汉室律法判决,是继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决。

譬如张释之当年做出的许多裁决,都成为判例,为当世官员断案的依据。

后来,董仲舒以春秋决狱,依照春秋记载的案例来裁断司法,同样是因此而来。

是以,这个案子,一出现,立即就引爆了舆论。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压过了前方的战事,成为了朝堂上争论的焦点。

到底是人情大于法律?

还是法律高于一切?

法家舌战群雄,黄老、儒家自也是不肯罢休。

这是道统之争,是理念之战。

舆论滔滔,刘彻在旁边看着,心里也是焦急不已。

因为他清楚,此事,一个弄不好,就要变成西汉版本的大礼仪、牛李党争了。

因此,他不能坐视不理,必须插手此事,尽快为这个争论画上休止符!

前世,此案刘彻也曾有所耳闻。

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远在河间,对此,印象并不深,加之时日久远,印象有些模糊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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