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怕许鑫玩一出卡卡西的戏码。
“我结合了许导从奥运会之后的动作,包括一些新闻,以及打听了一下蜜蜜那边接到的一些商务合作。发现……不仅仅是许导,其实包括蜜蜜在内,在商业营收上面,二位做的都比较差。
别的不提,就单说许导和蜜蜜在怀孕后,被蒙牛找到做的代言。我能看的出来,蜜蜜在做代言分流,利用自己的代言,把刘一菲的代言安排到了蒙牛酸酸乳上面。但实际上这种分流是无意义的。
艺人的影响力所决定的商业价值,要大于金钱以及一切。蜜蜜这种想让每个人都获得机会而选择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虽然是出于一个老板的责任心,但实际上路是完全走错了。
首先,蜜蜜很火。但许导你也不差。有句话说的好,叫做物以稀为贵。从商业角度而言,一个苒苒升起的导演界新星,两部电影奠定五亿票房的青年导演,稀缺程度要比蜜蜜的名气大的多。
哪怕对于观众而言,艺人才是最直观的影响力。但这条路如果让我来操作,我会选择蜜蜜和许导分开来谈。蒙牛先找到的是蜜蜜,接着才通过蜜蜜找到了许导。
那么,蜜蜜的代言费用先谈妥。但对方的目的肯定是想要签许导和蜜蜜一起。可我不会和蒙牛的人谈加上您的价位,而是再把蜜蜜的个人价格谈妥了之后,才开始谈许导的。”
说到这,她微微摇头:
“《风声》上映完后,蜜蜜的商业价值正是应该大幅度增长,拉高身价的时候。两千两百万两年,在我看来和白菜没有什么区别。蒙牛不缺钱,他们的代言人预算底线,至少在四千万。而如果我来谈,我敢保证,至少,我能谈到六千万起步的价格。”
“……”
许鑫嘴角一抽。
看着王晶花的眼神就像是再看一个疯子。
说句到家的……
两千两百万的代言,只是提供几张艺术照,连广告片都还没拍就到手了。
许鑫自己都觉得这钱拿着烫手。
可……
这姐姐的心切开是黑的吧?
黑透了吧?
而面对他的荒唐眼神,王晶花继续说道:
“首先,蒙牛看重的是蜜蜜和许导您的家庭属性。在那张不能离婚的婚约之下,二位的情感是不可能被价值所估量的。可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请到了二位代言,就等同于借由二位竖立起了混合着二位那对大众印象中“情比金坚”的品牌文化。
而在这种文化里,二位是缺一不可的。所以,无论蜜蜜答应与不答应,如果许导不答应,这笔代言可能都不会成立。这对双方而言,都是底线。要拍,就两个人一起拍。”
在这种情况下,蜜蜜的答应,是示好。而许导这边,才是待价而沽的金子。蜜蜜答应,代表合作有继续的可能。而攻坚的难点,蜜蜜只需要推到许导您这里就可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