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因为自己是公司老板表弟的前女友,所以很多人处理自己的关系都很敏感。能不和自己发生交集就不发生,不然自己也不至于住在澹水这边……
她现在的经济状况很差。
台北的消费又太高了。
所以就只能这样来回跑通勤。因为她承担不起那么高的房租。
而她还在读大学。不能用打工来自供自养。
这就让她现在处于一种极度窘迫的状态。
而现在……虽然是在捷运前的面线摊认识的……可俗话说看人看细节。先从相机到对方的衣着,以及那种很虚无缥缈却感应得到的气质……
似乎不像是什么坏人。
要不要赌……?
女孩夹着吉他有些犹豫。
见状,许鑫也不催促,而是指了指后面的面线摊:
“我还要帮他们带回去宵夜……嗯,说早餐更适合一些。所以,你考虑一下。”
说完,他就举着相机下了台阶。
留下了独自思考的女孩。
按照一人一份面线、一份蚵仔煎的份额,很快,他就变成了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的小媳妇。
而提着两兜宵夜一扭头,就发现了女孩已经站在了路边。
他走了过去。
无视了对方手里拿着的移动电话,说道:
“走吧?”
“好……好的。”
女孩依旧手里攥着电话。
看起来有些忐忑。
许鑫点点头,带头往周杰仑家的方向走,一边走,他一边问道:
“你和那个什么产房签的约,违约金高吗?”
“呃……还……还好。因为当时我是第一个签约的,在加上……和……老板的弟弟是朋友,所以并没有太严苛。”
“大概多少?”
女孩犹豫了一下,说道:
“三百万台币。”
三百万,也就是差不多五六十万块钱。
其实也不少了。
周杰仑刚和阿尔法签约的时候,其实也就在五百万台币左右,只不过在发专辑之前,吴中宪又找他签了一份合同,违约金高达一个亿台币。
经纪公司基本都是这种路数。
练习生,对他们而言,只是商品。高额的违约金别说练习生们敢不敢签,连这边的法律也不允许这种信口开河的存在。这就好比只价值一块钱的东西,给你开出来了一个假一赔一百万的荒唐条款一样。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把这个违约金控制到合理地数值上。
先把狗骗进来。
你要是有实力呢,那么公司就会安排你出道。但在出道之前,作为公司资源倾斜的代价,再来重新起草一份合同。
用自己的出道,换来高额的违约金,以及更加苛刻一些的条款。
经纪公司都这么做。
而这三百万台币,对周杰仑而言,并不算什么。
所以自然给的起。
不过许鑫也只是问了一句后,就不在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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