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
平洲书院的学士,也结束了一天的功课。
不少学士聚在一起,闲聊了起来。
“今天抄录林亦的那首新诗,我才气增长了不少,哎,真的是不服不行啊!”
“说实话,我都有点羡慕李文博了,居然成了林亦的书童,估计得到大好处了,连今天的夫子授课都缺席了……”
“有什么好羡慕的?我承认林亦的诗才确实了得,但你们不会认为,他还能作出才气鸣州的诗吧?”
“被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是……林亦这是两首才高五斗以上的诗了吧,他要是还能作出第三首,今晚上我倒立吃饭!”
“讲真的,林亦天资还是差了点,我估摸着他无法八品立命,毕竟浩然正气,不是普通人能够承载的……”
学士们边走便聊。
有佩服林亦的,同样也有对林亦将来不看好的。
毕竟林亦厉害的只是诗才,而不是文道资质。
诗才。
最多也就让林亦才气吸收的速度快一点,但是林亦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能作诗吧?
书院食堂。
众学士边走边聊,不知不觉便来到了食堂。
突然有学士眼睛一亮,看到了正在打饭的李文博。
“那不是李文博吗?走……我们过去问问他,今天书童当的怎么样!”
“走!”
众学士怀揣着好奇的心,便迎了上去。
“夫子,能不能多加两个鸡腿?”
李文博双手端着竹制的食盒,想要负责盛饭打菜的夫子,能够多加两个鸡腿。
这个夫子是个斗鸡眼。
他看了眼李文博,皱眉道:“你是李文博吧?你不是不吃荤的吗?”
李文博微笑道:“夫子,弟子是给别人带的,他今天中午没有吃饭,沉浸在书册当中,所以我想给他多打点……”
“方晴雪?她不是去京城参加殿试了吗?”
“不是她,是林亦!”
“原来是给他带,那你这个书童当的很称职啊?行……给他四个吧!”
斗鸡眼夫子笑了笑,便用木勺舀了个鸡腿,放到李文博的食盒中。
林亦现在是书院的名人,那天在山脚下,他一首才气鸣州的诗文,让书院学士尽皆拜服。
那斗鸡眼夫子的声音,此刻也突然响起:“他垂头丧气是因为夫子我少给了他三个鸡腿,估计他是担心林亦失吃不饱!”
“???”
众学士当时就懵了。
李文博这是真把自己当书童了?
他可是平洲书院第三,林亦诗才再好……也不见得能让向来高傲的李文博屈服才对!
“不对劲!”
有学士皱起了眉头。
就在这时。
“快,快,院长正在书院正殿悬挂匾额,听说是一首从未现世的才气鸣州的绝句诗,是真迹!”
有学士气喘吁吁地站在食堂门口,冲着众学士喊道。
“才气鸣州的绝句诗真迹?还挂在正殿上?此诗可能比林亦的铭碑之诗更出彩!”
“那还吃个屁的饭,走,去看看!”
众学士当即饭也不吃,朝着书院正殿方向便跑了过去,一个个神色激动。
他们平洲书院,一共有两大遗憾。
也是开院祖师心里的痛。
导致他晚年精神失常,在某个雨夜中疯疯癫癫地离开书院,再也没有见到他。
这两大遗憾就是:文碑上的铭碑之诗,书院正殿上铭匾之诗。
没想到。
短短数日,平洲书院的两大遗憾,都得到了弥补。
林亦是值得感激。
但铭匾之诗的重要程度,却比铭碑之诗更加重要好几倍,因为……
它需要是以地阶文宝所写的真迹。
并且,还必须是才高六斗的鸣州之诗以上。
同时,诗文还必须具有警醒学士的作用。
三大条件,缺一不可!
而且,铭碑之诗,是在书院山门的文碑上,但铭匾之诗,却是悬挂在书院正殿中。
整个书院学士,只要抬头就能看到,时刻受到诗文的警醒,意义重大。
“不知道是哪位前辈赠送给院长的铭匾之诗?这可是地阶文宝所作的真迹,我们的机缘来了!”
“若日后这位赠诗的前辈来书院,我们一定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礼!”
“没错!快过去看看……”
众学士激动的脸色潮红,对他们来说,这确实不亚于是一场天大的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