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微微泛红的枪管喷出龙息似的火光,礼花似的弹幕夹杂着硝烟打在嫌犯身上,在铅弹携带的动能下,胸口和脖子像被重重摔在地上的玻璃一样四分五裂。
看着地上碎成一堆煤炭的嫌犯,端着霰弹枪的莉莎相当的满意,甚至骄傲的翘起了小下巴。
了不起的莉莎警长,又一次从邪恶的罪犯手中拯救了白鲸港的人民!
当然,中间遭遇了一些小小的挫折(指差点儿跟丢),也给白鲸港的人民制造了一点小小的麻烦(指多次使用手榴弹炸街,弄塌了不少木棚和房子),还险些暴露了身份(指被发现是施法者,不过反正嫌犯死了所以也没人知道)……
但是和结果相比,这一切的一切,显然都是值得的!
硬要说有什么让女孩儿特别遗憾的地方,大概就是没能生擒嫌犯,毕竟一个活着的嫌犯更值钱(因为某监护人未尽职责的缘故,莉莎不太能分得清“重要”和“值钱”的区别)。
至于另一个,则是因为对方最后并未认罪,导致她没能在扣扳机的时候说出“以警长的名义,宣判罪犯的死刑!”
莉莎觉得这句话非常的帅气。
从动作到表情,她练习了不下二十遍,司令部的镜子可以证明这一点——上面至今仍保留着霰弹枪留下的弹坑。
“唔……”
但就是因为到最后嫌犯也没认罪,辛苦练习的动作和口号结果完全没用上…刚想到这里,开心的莉莎立刻气呼呼的鼓起了腮帮,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地上的“碎煤炭”。
虽然很生气,但莉莎并未忘记自己身为“警长”的重要职责;她蹲下身体,在满地的“碎片”之间开始摸索寻找起来。
【警长守则第九条:身为警长,永远不能放过一切和犯罪行为有关的细节。】
嫌犯的尸体虽然先被手雷炸飞,又挨了一发霰弹枪,但依然还算“完整”——至少所有的碎片都还在,哪怕拼不成样子也不妨碍寻找线索。
但令莉莎特别失望的是,这个嫌犯也许是急于逃跑的缘故,身上根本没有携带任何多少东西;没有能证明身份的标志或者徽章,没有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没有造型特殊的武器……
只有一只普普通通的短刀,几枚藏在衣服里面,因为爆炸和皮肉黏在一起的银币和铜币,外加脚上勉强还算完好的靴子而已。
莉莎失望的将这些证据捡起来,小心翼翼的藏在自己的大衣下面,准备之后交给安森或者卡尔处置。
做完这一切,大警长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武器,稍微整理下衣领和围巾,又重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卷烟”,叼着烟背着手,深一脚浅一脚的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五分钟后,端着霰弹枪的风暴师士兵终于陆陆续续赶到了现场,十分“默契”的在距离爆炸中心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一个个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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