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丹特最终还是死了,蝙蝠侠把他给推下了高楼,这算不算是亲手杀人,破了不杀之戒呢?
如果算的话,那么这场对局Joker可是双赢,既摧毁了哥谭市光明且美好的未来,同时还让蝙蝠侠亲手杀了人。
但从视频中蝙蝠侠以及戈登警长的态度来看,他们显然都不认为哈维·丹特是死在蝙蝠侠手上。
或者说,这个不杀之戒的判定可以灵活一点嘛,只要我蝙蝠侠没有主观恶意,并且亲手扣动扳机杀人,那么就不算破戒咯。
更何况,一个身败名裂且堕落的哈维·丹特,活着比死了对哥谭市的危害更大,从这点上看,Joker确实把他们的心思给拿捏的死死的。
也就不怪视频里的戈登警长说丧气话,但蝙蝠侠却依旧斗志昂扬:“不,人们不会失去希望,人们也不会知道,他做过什么。”
戈登警长垂头丧气:“他杀了五个人,其中两个还是警察……你没法抹杀这件事。”
蝙蝠侠摇了摇头:“不,不能让Joker得逞,哥谭市需要真正的英雄。”
他蹲下来,将哈维·丹特的脸翻了个边,原本是令人惊悚的骷髅头朝上,现在则是那半边正常的脸。
曾也正是这张充满活力、斗志以及正义凛然的脸,让哥谭市人们看到了振兴未来的希望之光。
戈登警长瞥了眼蝙蝠侠,猜到了他要怎么做,忍不住出声道:“不,别这样……”
蝙蝠侠语气平淡的说道:“要么舍弃生命追求正义,要么长生久视,坐等和恶人为伍……就算我无恶不作吧。因为我不像丹特,我不是个英雄——是我杀了那些人,反正我一向如此。”
戈登警长闻言神情越发的纠结和痛苦:“不,不,不!绝对不行,这不是你干的!”
作为蝙蝠侠的搭档之一,他别其他人都要了解,这位黑暗骑士为了哥谭市默默付出了多少。
然而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却不能像哈维·丹特那样,得到人们一致的认同和欢迎。
那些受蝙蝠侠所保护的人们,有不少都将其视为蔑视法律的独裁者,夜晚在高楼中跳来跳去的怪胎……
蝙蝠侠知道这些,但无所谓,他沉声说道:“为了哥谭市,我可以成为任何一种人……叫警察们进来吧。”
怪胎又如何?
只要是为了哥谭市的未来,即便人们视自己为堕入深渊的魔鬼,恨不得人人喊打,蝙蝠侠也无所谓!
看到这里,屏幕外的许多观众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他们没想到蝙蝠侠居然主动接过了这本不属于他的罪责,选择成为警方的通缉犯,而不是拯救了哥谭的英雄!
“天呐,这……我真的没想到,蝙蝠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默默努力、付出拯救了一切,可人们却误解他,他明明是个英雄,却得不到应有的掌声和称赞,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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