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祯年间国库空虚,财力捉襟见肘,但内外忧患不断,因此不得已才加征赋税,以应对时局。明末最为著名的赋税加派即“三饷”,分别为“辽饷”、“剿饷”和“练饷”,具体何意?可从名目中便窥得一二了。
“辽饷”自然是为应付辽东战事所加派的,始于明朝万历年间,每亩土地加派土地税“九厘”;“剿饷”则是为了完成剿灭农民起义而加派;“练饷”则是为了练兵而加派,除“辽饷”外,其他两“饷”均在崇祯年间设置。
三“饷”加派,每年为明朝官府超额提供了将近两千万两白银的收入,但并没有能够挽救明王朝,反而加剧了明朝的灭亡,究其原因是一边加速激化阶级矛盾,一边让官僚体制更加贪污**,贫富分化巨大!
三“饷”加派,本身没有太大问题,因为在古代为了应付战争,历朝历代都会向民间索取更多的税额,但明朝的问题出在征税对象太少了,除了贫苦农民和一些城市贫民之外,只剩一些小商贩适合征税而已。
按照万历年间的设定,“辽饷”每亩土地加征“九厘”,也就是在原来的税额上加征千分之九,数量看起来并不多,按照当时全国的土地数量,官方设定每年的辽饷需要定额征收五百二十万两饷银用于辽东战事。
当然了,朝廷下属各级官府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土地荒废等问题,实际征收的要必预计的少很多。
但要知道,征税对象仅限于小自耕农、小地主、小商贩,而大地主、大财主、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各级官吏及其家属、宗室藩王并不在此列。而但明朝后期土地兼严重,主要兼并者乃官僚、皇帝、宗室。
官僚兼并土地的情况,可参考嘉靖朝内阁首辅徐玠,因为徐玠退休后,在自己的老家松江大置田产,兼并土地数量达到两万亩!藩王则更甚,万历皇帝的弟弟潞王兼并土地四万亩!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兼并土地两万亩!仅这两人明面上兼并的土地数量便达到了六万亩,更不用说所有亲王加起来还更多!
皇帝兼并土地主要是依靠修建所谓的“皇庄”,即土地上派人耕种,租子交给皇帝。因此,虽然明朝实际耕地数量不少,但真正能够征收到税的却要大打折扣。可是,每年的指标摆在那,不够钱花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朝廷也只能将不能征收的这部分土地的应当征收的数额平均分摊到可征收的土地所有者身上,这就是宰相张居发明的“一条鞭法”。正因如此,每个征税对象实际承担的税额却远远大于“九厘”了!
更要命的是,土地兼并还包括瞒报的,因为明朝在张居正改革之后,丈量全国土地,并记录成册,表明所有权归属于朝廷,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在“两京十三省”内都得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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