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到了今洲最大的酒楼,刚一进店,就吸引了店内客人的目光。
他们也没选包房,而是在大厅的一个位置上坐下。
刚坐下,就有一个仆从打扮的人过来,走到了白至伦身边,低声说道:“这位公子,我家主人想请这位公子喝杯薄酒。”
大家的目光齐齐落在了白至伦的身上,白至伦的脸都黑了。没想到真的有人看上了他这张脸!
白至伦冷冷地说道:“我不认识你家主人。”
仆人不亢不卑地说道:“我家主人姓盛。”
众人来今洲办事,虽不了解苗族,但对今洲本地的情况还是十分了解的。这盛家在今洲赫赫有名,今洲有一大半的产业都是盛家的。而且盛家乐善好施,在今洲十分有威望,就连今洲太守见了盛家家主那都是礼遇有加的。
孟星辞眼睛一亮,连忙说道:“既然人家诚心邀请,庭桢,不妨就过去看看嘛,都是年轻人交个朋友也好。”
仆人连连点头:“正是,正是。我家小姐年方二八,尚未定亲。如今对公子一见如故,只是想跟公子做个朋友。”
白至伦:“……”
白至伦总算是明白了这今洲姑娘行事有多大胆了,可是他愿意为孟星辞当牛做马,但他不愿意牺牲色相。
孟星辞压低了声音说道:“盛家是地头蛇,说不定我们以后要找盛家帮忙,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白至伦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若不是飞白脸上看热闹的表情太明显,说不定我也就信了。”
孟星辞神色讪讪的。
孟星辞对着仆人道:“我们都是年轻人,也都很喜欢交朋友。令主人只邀请我这位兄弟未免有点厚此薄彼吧?我们等人就厚着脸皮也讨一杯薄酒喝喝了。”
仆人愣了一下,见几位气度不凡,连连点头答应。反正小姐只让他请这位长得最好看、气质最独特、一看就桀骜不驯、放荡不羁的公子,正是他家小姐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只要请到了他,小姐不会怪罪的。
孟星辞等人便跟着一起去了盛家小姐的包房。
一进房门,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一身嫩黄纱裙,相貌却有些普通,但养尊处优的气质却十分出众。她眉宇平和,眼神不闪不避,一看就是从小受宠养出的底气与自信。
“在下盛明珠,刚才见到这位公子,当真是惊为天人,所以才派人去请,倒是唐突公子了。”盛明珠望着白至伦含笑着说道。
那目光温柔多情,也不忘抽空看了一眼孟星辞和叶洵一眼。不过叶洵没敢多看,叶洵气质太清冷了,看着不太好惹。
盛明珠相貌平平,所以就喜欢长的好看的小公子,并且在心中立下宏远,以后要嫁给一个最好看的男子。
白至伦拱了拱手:“多谢姑娘厚爱,我和朋友只是来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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